[问题]保全上班在劳基法中的保障

楼主: ddqueen (ddqueen)   2019-06-03 09:40:11
大家好,请教一下。
因为我在某公家机关担任外包的保全。
昨晚上班12小时(从昨晚2030到今早的0830),可是今天0900-1000有“消防及紧急状况
演练”的课程,业主希望夜班的可以参加。但是我不想参加,除了昨晚上夜班之外,今天
也是夜班,我想回家。
请问
(1)劳基法有保护我的条款吗?
(2)如果业主给外包保全主管压力,希望夜班保全能参加,这样我能告业主吗?用哪一
条法律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6-03 10:35:00
辞职,谢谢你可以主张要加班费,而不是说 不想参加这是消防及紧急状况演练,你都视为无物,不愿意参加不就表示你根本对于身为保全的职责不 care ?值班时,烧了怎办? 不知道~ 出紧急状况? 不知道,没上过课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6-03 15:26:00
我觉得业主没资格要求这些花那么一点钱能做的事就是 跟住户打招呼,收发信,帮开门再多就去请一个六七万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06-03 15:38:00
课程是工作时间吗?如果是两者合计超过12小时了所以你可以跟雇主说请他调整工作时间让你有时间去上客户指定的课程,不然就根据个人自由意愿选择上课与否且不得有不利待遇.责任制有书面报备,在报备前也要跟本人签定书面,去翻翻上面就每日工时怎样规定,如果真的有一日12小时限制就用这点去跟主管谈,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9-06-03 17:50:00
你不能参加,每日工时超过12小时,老板要罚钱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03 19:20:00
应该是劳基法32条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06-03 19:50:00
责任制保全要看当时核备的时间,现在不太会核准一天超过十二小时,请原po看看当初签署的文件不过分吧?
作者: wwfman (ouch)   2019-06-04 12:12:00
劳基法虽然有规定工时的上限,但84-1特定职业有排除适用,所以需要翻一下当时的契约内容。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6-05 21:14:00
跟雇主请求一份影本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9-06-08 16:50:00
同样的问题写信去问主管机关不是比较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