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版版友,内政部"地籍异动"功能,是否可以防堵房屋诈骗?
最新型态房屋诈骗 (从2013传到现在 其实很老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04003118-260402?chdtv
节录如下
"先伪造一张有你签名面额5000万元的本票,然后向地方法院申请“本票裁定”,此时,
地院会发一个双挂号到你户籍地址,问你有没有欠甲君5000万元,不过双挂号来时,当然
你代你收信的是甲君,法院得不到你的回答,便认为你“默认”欠甲君5000万元,于是发
给甲君“本票裁定确定证明书”,甲君拿着这个证明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你这间不
动产,这时法院又会发双挂号到你户籍地址,同样的,信又被收走,你还是不知道。
正式法拍时,第一拍通常都会流标,此时,甲君就趁流标时,向法官表示愿意“以债权人
身分承受”,用你欠甲君的5000万元债务“抵缴”3000万元的房产,甲君不花一毛钱取得
了法院发的“不动产权利移转证书”,并单独到地政事务所过户给自己"
2016年内政部推出地籍异动,目的之一是防堵诈骗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203001286-260407?chdtv
节录如下
"民众在申请“即时通”服务后,名下已登记的不动产只要遇有申请买卖、拍卖、赠与、信
托、抵押权设定、查封、假扣押及书状补给登记案件,辖区地政事务所将会在登记案件“
收件”或“异动完成”时,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使所有权人能够即时知悉及因应
处理。"
利用假本票取得房产权是否会经过“查封/假扣押”等程序?
如果是,就代表只要申请了地籍异动,房子在法拍程序"跑完前"会先收到通知,
可以避免假本票强制执行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