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与女方交往了三年,口头同意归返刚买的手机
(但皆无法联系上)
方案一. 至对方区域警察局报案,请对方出面
方案二. 发送Email联络(内容: 手机归还)
或学校的同事(不知道会不会涉及个资法相关)
内容:
女方是高中英文老师(有到学校接送过她, 几乎每次出游
都是我到她家接送)
一年含出国约出游30几次(几乎都是我负担交通食宿费)
(打手机电话也没接过,都是用Line联络)
为了增进关系(因为手都没牵过),三月份时,
买了一只四万多的iPhone Xs 256GB 给女方用,
(用公司发的生日SOGO礼券+刷卡)
但女方坚持刷卡部分要用她的信用卡刷,我用汇款的给她,
四月份儿童节连假到日月潭及垦丁出游, 想牵手时,
女方都刻意避开(手插口袋等等),
旁人都开始在讥笑女方像是把人凯子一般(载她到处游玩),
然而她也只顾著拿着手机自拍,路人主动想要帮我跟女方
合照都被她拒绝,此时我也开始怀疑对方的态度,
后来我在垦丁回程时要求归还手机,结果她说
手机没有订契约之类的协议,无须归还,
还提出要到警察局,我停下车示意要求归还手机,女方
回复同意归还,但须回到家时再归还,后来协议只送她到,
我家所在的县市交流道,她再坐国道客运回去,离开时,
女方说我们都累了,双方想想后再决定要如何,
结果隔两天(4/9)打电话跟Line都无法联系上,
今天(5/25)再次打电话跟Line,还是无法取得联系,
不知道这种情形可以报案?(诈欺?)
请法律前辈大大指点迷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