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 小弟目前的收到一件法院文书
案由是分隔共有物 大致描述一下
小弟住桃园 地段还算方便 但是有一个问题土地是持分地 持有人大概有三百多人
自己持有部分大概三坪左右
但有点地上权(总坪约35)
基本上我们是世居 然后原告是一位地政律师大概有查一下 他的手法都是收购持分地大概
一两坪
然后都然后都使用这种方法 民生诉讼的方式整合
知道的情况他已经处理 不少精华地段的土地了
想请益的是
1.这种诉讼到后面 因为基本上坪数不大加上三百多人共有 基本上不可能分割 法院应该
会判决把它整合成一笔土地 ?
2.到时候整合成一笔土地 毕竟我们是地上权所有人 是不是有优先承购权?(法律有这样
规定?)
优先承购 坪数的计价如何计算(登入时价1.5?
3.若是整合成一笔土地 是以什么方式来来看要判给谁?竞标还是协调呢
不好意思 小弟刚出社会加上对于法律的涵养相当薄弱 请各位大德给一点方向及后续处理
的意见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