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分割共有物

楼主: acbt4343 (屏科硬汉)   2019-05-24 17:25:25
各位板大 小弟目前的收到一件法院文书
案由是分隔共有物 大致描述一下
小弟住桃园 地段还算方便 但是有一个问题土地是持分地 持有人大概有三百多人
自己持有部分大概三坪左右
但有点地上权(总坪约35)
基本上我们是世居 然后原告是一位地政律师大概有查一下 他的手法都是收购持分地大概
一两坪
然后都然后都使用这种方法 民生诉讼的方式整合
知道的情况他已经处理 不少精华地段的土地了
想请益的是
1.这种诉讼到后面 因为基本上坪数不大加上三百多人共有 基本上不可能分割 法院应该
会判决把它整合成一笔土地 ?
2.到时候整合成一笔土地 毕竟我们是地上权所有人 是不是有优先承购权?(法律有这样
规定?)
优先承购 坪数的计价如何计算(登入时价1.5?
3.若是整合成一笔土地 是以什么方式来来看要判给谁?竞标还是协调呢
不好意思 小弟刚出社会加上对于法律的涵养相当薄弱 请各位大德给一点方向及后续处理
的意见 感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5-24 19:12:00
看法官的心情呗。实务见解:裁判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法院不受任何共有人主张之拘束。如果我是法官的话,最轻松的方法就是以变价分割方式来处理这个案件,原物分割太麻烦了。等变价分割案件强制执行之后,标下整块,再慢慢处理地上权的问题。这工程浩大,这么多件要办很多年呗。这一件律师费大概就几百万、几千万了。 这你玩不过财团的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5 03:53:00
对于国家来讲,很希望土地能够有效利用,选变价分割不意外可是呢,你说优先承买权? 哈哈哈哈...买得赢对方吗????变价分割也是标售,除了特意收购者,哪个持份人买得起???人家后面金主都是几亿几亿在调度,先弄一个持份让自己有发动变价分割跟优先承买的权利剩下就如楼上大大所讲的....三坪土地持份 + 35 坪地上物.....真可惜若土地持份面积 > 地上物面积,搞不好可以争到分割土地可惜当初没有多收点持份.....
楼主: acbt4343 (屏科硬汉)   2019-05-25 17:39:00
谢谢各位解答 大概有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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