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想知道上诉及可能失败的相关条件,自己查只找到
1.案件想要上诉第三审的先决条件为,对于案件的“法律”适用有疑义,才可以提出上诉
2.若经一审判决无罪、免诉、不受理或管辖错误之判决,二审改判有罪的被告,
在修法后都可再提起上诉
3.经额太小,罪太轻
4.超过上诉时限后
其中想请教
第二点 所以符合此条件的都能上诉而不会被驳回?
还是只是能"提"而已原审法官一样能驳回?
第三点 请问这完全是原审法官自己裁量的吗? 还是有明文规定要多重的罪/多少金额
所以主要上诉程序会失败的地方就是原审法官靠自己裁量觉得不值得让你上诉
,就都可以驳回吗?
是否还会有其他原因?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