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汇款错误

楼主: wei0412 (wei0412)   2019-05-12 11:59:50
友人手残 汇款错误汇到前女友的户头
但对方已经去国外唸书
一年内应该是都不会回台湾
台湾的手机号码没在用
银行也联络不到人
这样可以走法律途径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2:15:00
直接告,被告一直不出庭,一造判决?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9-05-12 13:05:00
用不当得利去告民事
作者: pojung0711 (好孩子)   2019-05-12 14:11:00
自己手残汇错帐户,可以去告别人不当得利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4:18:00
当然
楼主: wei0412 (wei0412)   2019-05-12 14:59:00
被告会留案底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5:04:00
"民事" 诉讼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5-12 16:17:00
先请对方家人联络吧
作者: ultratimes   2019-05-12 18:55:00
不当得利一定可以,重点是刑事侵占罪在实务上可以成立不管学者怎么说 学者多数认为这种情况不算侵占但学者谁管他,重点是实务,不是这些法律学者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5-12 18:56:00
如果对方都不知道,如何算侵占?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5-12 20:37:00
U大师好久不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21:20:00
你无故塞给我钱,我就有义务还给你??? ^_^而且不还你还有侵占罪成立?来来来,u大师你帐号给我,我一天转一块钱给你,然后天天告你侵占罪.....好不好?
作者: Afun2009 (谢天)   2019-05-12 21:27:00
侵占?很特殊的看法...别的案例不好说,但本件肯定不会有侵占的可能性(就原po已叙明部分)。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9-05-12 22:07:00
应该是至少要让前女友知悉汇款错误后 前女友仍拒不还款此时才是其将不法所有意图显现于外之时点 也才有构成侵占罪之可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22:13:00
不还不代表占为所有换句话讲,我去银行办还款,不用成本吗??就跟前面有个转错款的,还要人家用网银转两次?人家要两千,还只愿意给一千....今天还好不是转到郭台铭帐户,搞不好郭董说我去汇款还你?你知道吗? 我去汇款的时间成本比你那区区小钱还多,大概收你六十万就好就像讲的啊,你去法院告民事,告完不知道要不要三个月你三十万裁判费三千二,你还没看到判决书,就先喷掉三千二我被告连出庭都不想出庭,全部给你法院处理法院判完,你拿到判决书,再去申请强制执行,又要费用一路折腾下来,你的成本要付出多少呢?? 呵呵~~~告刑事? 信不信,检察官不飙到你滥用司法资源到爽才怪.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13 01:24:00
不可能成立侵占。放屁的见解不会留案底,这是民事问题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5-13 04:48:00
强制执行之费用,以必要者为限,由债务人负担。不过执行法院得令债权人预缴前揭执行费用诉讼费用虽然也是提告者应先缴纳给法院,但最终由败诉者负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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