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时因为朋友倒了我的重机后人间消失,经过这几个月我问了所有共同朋友,始终
只不到他家确切地址,我手上也没有对方的身分证字号。
手上目前有的资料只有,对方的姓名,住的县市跟哪一区,还有手机号码而已,请问这样
我该在诉状中写什么,请法院让我去查对方资料呢?在此感恩各位大大帮忙了!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9-05-11 11:16:00被告栏名字后面写‘住所待查’,且在状纸里面叙述上开内容(为何不知道被告住所),之后法院会发函给你,请你补正被告最新户籍誊本,你再持该函文去管辖户政事务所调,如果你说的被告住在哪一区是他的户籍地的话(实际住所与户籍地未必相同),户政事务所可以查的到的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5-11 17:12:00有的法院会用手机查申请人,或是你看看问不问的到出生年月日名字不是菜市场名,然后有出生年月日,其实有的法院就帮你特定人别了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话,当初你直接告刑事就行了。又我国刑事无处罚过失毁损器物之行为,如果对方如果是不小心的话,基本上并无刑事上责任。
感谢各位的热心解答 其实当时很想告毁损 但毁损不处罚过失..其实我也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