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kk33 (陈V)
2019-05-02 19:02:33各位好
小弟读刑总时想到的
就是关于教科书都有的
1.构成要件错误与容许/反面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2.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
3.期待可能性阻却罪责
这三点学说实务都接受之(虽有争论)
那为何不能成文化规定在刑法条文里面?很疑惑?有什么立法技术上的困难吗?
求解惑,感谢
立委很忙的…忙着选举还有很多有利益的相关法案要搞这相比来说不是很重要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9-05-02 19:51:00不成文法理,有没有立法都没差,又何必多此一举
作者: Nipperdey 2019-05-02 20:37:00
实务案例很少用到
建议你去看林东茂:《刑法总则》,民国107年5月第一版,第6页。我大概简单写一下你想要知道的答案:刑法总则不可能规定一切犯罪判断的基本原理原则。有些问题太复杂,立法技术无法掌控,因此刻意不做规定。这些没有规定的事项,只能交给法官做个案判断,让学界提供意见给司法机关参考。 真正的原因是立法委员很忙的,对他们没有重大利益的法案,就慢慢来呗……很多重要关于人民权利或民生法案,在立法院躺了一年又一年,好不容易一读或二读了,立委重新改选之后,由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3条届期不连续原则,又得重来一遍了。 最后我帮黄国昌拉一下票,有认识他选区的选民的话,请帮这个做最多事的立法委员拉一下票。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9-05-03 00:23:00像刑法277和278,初学者没人知道差别吧?为什么这种小洞不补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9-05-03 05:28:00业务过失和杀害直系尊亲属的修法,提了一年多都没动学说实务骂翻了有什么用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特别法,根本没单独存在的意义。使得这部很老的刑法更加支离破碎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3 13:27:00T大推一个
立委很忙的…忙着选举还有很多有利益的相关法案要搞这相比来说不是很重要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9-05-03 03:51:00不成文法理,有没有立法都没差,又何必多此一举
作者: Nipperdey 2019-05-03 04:37:00
实务案例很少用到
建议你去看林东茂:《刑法总则》,民国107年5月第一版,第6页。我大概简单写一下你想要知道的答案:刑法总则不可能规定一切犯罪判断的基本原理原则。有些问题太复杂,立法技术无法掌控,因此刻意不做规定。这些没有规定的事项,只能交给法官做个案判断,让学界提供意见给司法机关参考。 真正的原因是立法委员很忙的,对他们没有重大利益的法案,就慢慢来呗……很多重要关于人民权利或民生法案,在立法院躺了一年又一年,好不容易一读或二读了,立委重新改选之后,由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3条届期不连续原则,又得重来一遍了。 最后我帮黄国昌拉一下票,有认识他选区的选民的话,请帮这个做最多事的立法委员拉一下票。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9-05-03 08:23:00像刑法277和278,初学者没人知道差别吧?为什么这种小洞不补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9-05-03 13:28:00业务过失和杀害直系尊亲属的修法,提了一年多都没动学说实务骂翻了有什么用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特别法,根本没单独存在的意义。使得这部很老的刑法更加支离破碎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3 21:27:00T大推一个
作者:
wieter (大车人生)
2019-05-06 05:22:00学术理论观念会随时代更新啊,硬性订在法条内反而增加修法困难。
作者:
wieter (大车人生)
2019-05-05 21:22:00学术理论观念会随时代更新啊,硬性订在法条内反而增加修法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