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肇事逃逸 考题跟实务的问题

楼主: kobe30732 (Athena Raider)   2019-05-01 15:09:44
各位前辈学长学姊好 :
以下是刑法身分犯的问题
如下 :
A开车载B
路上不小心撞到C
B骗A说,只是撞到垃圾包,没事儿
A不疑有他,开车走人
问185-4 ? (不讨论284 I)
题目本身我没有问题
如果采构成要件说、而非客观处罚条件说
A主观上无肇事逃逸故意,不成立185-4
B的部分
185-4是纯正身分犯
学说认为欠缺身分要件,不得论以正犯,因此B不成立间接正犯
而A不成立犯罪,B无正犯故意不法行为得从属,也不成立共犯
因此B无罪
本题关于185-4的部分无人犯罪
以上解法出自纪纲老师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01 15:35:00
实务处理方式很简单,学说说不成立,可我认为成立。也就是实务认为间接正犯一样用31条第1项,拟制身分。所谓的“主观”,都是依据“客观”情况后的“主观”,这个“客观”又是第三人“主观”判断的。所以法律人才常说,法官是以人的能力在从事神的职务。其实就是:综观事发当时一切情况合理判断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一开始说的,拟制身分,无论如何抓一个人负责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9-05-01 16:52:00
帮补个104年具有参考价值之裁判,简单说,最高法院很神奇地认为在肇事逃逸的探讨,驾驶和乘客是一整体的如果依据最高法院这个裁判的见解,这边B虽然不是肇事者,但是乘客和驾驶是一体,所谓驾驶的过错是乘客的责任(误B可能还是会成立肇逃,但这样见解是真的背离法条文义
楼主: kobe30732 (Athena Raider)   2019-05-01 19:41:00
感谢楼上两位前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02 01:33:00
所以构成要件说在这个罪名会出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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