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几个月也跑了警局补资料好几次,原本以为案子结束了。
没想到今天收到地检署的电话,说下个月要开庭,想请问一下版上的各位该如何应对。
如下:
今年2月中左右,小弟我下班返家时。
开门就看见小偷急急忙忙的从窗户逃离房间,我也往窗户的方向过去,
想找小偷逃离方向,但由于窗户是面对防火巷,又是晚上所以并没有看到身影
随后我立刻打电话报警,但过了几秒之后就听到有东西坠楼,撞击遮雨篷的声响
我以为是东西掉落不以为意,就直接下楼等警察来。
等警察来之后,就带他们上楼去现场看,可能因为紧张导致下楼时忘记带钥匙..
在门口等待其他房客,回家帮我开门时就听到楼下说有人掉下来了。
我和警员一起前往坠楼地点,警员也请我指认他身上的东西是不是我失窃的东西
确认是我遗失的物品后,即此人为嫌疑犯,但不幸是此嫌疑人已往生...
所以本来是一般的窃盗案件,又牵扯到了命案的部分,突然变得复杂起来。
补充:窗户有装防盗窗,但防盗窗上有个已上锁的逃生窗,嫌疑人是将锁头撬开后
由逃生窗进入屋内的
谢谢各位前辈耐心阅读,感激不尽,请大家帮忙小弟,提点该注意的地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