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在line群组骂人母猪

楼主: Dcupgirl (D宝宝)   2019-04-22 02: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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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没有和我情况相似者,故发文寻求解答
是在一个100人的游戏line群组
主角有三个
我(不在群组内)
A女(在群组内)
B 女(不在群组内)
原来我在群组内,但后来不玩这个游戏了,
就退出群组,但因为我朋友还有玩,
所以我会从他手机看群组的对话,
而朋友也同意我观看手机讯息。
A女及B女在游戏世界中是敌对阵营的关系。
A女在群组内公然骂B女是母猪,
还散布B女的照片给群组内其他人观看、嘲笑。
我看到这些对话之后,
用我的手机拍下讯息并传送给B女看这些对话,
B女看完后,隔天告诉我想对A女提告。
然而,我朋友并不知道我把讯息传出去,
只知道我看过而已。
我的问题是,如果B女真的想告A女,那我是否需要出面指证这件事情?那是否更进一步来说,可能我的朋友也需要出示他的手机,来证明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我的立场是,不希望我和我朋友出面,仅她们二人处理就好,请问这种状况有可能吗?
麻烦各位了,谢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04-22 09:15:00
一定要找事做,为什么不做好做满?台语叫弄猪互咬…然后你觉得跟你无关…
作者: hidog (.....)   2019-04-22 09:23:00
B要提告A, 可以要求传你当证人. (不得拒绝)但刑事要不要传证人要看检方, 民事的话应该都会传
楼主: Dcupgirl (D宝宝)   2019-04-22 13:04:00
谢谢两位的宝贵建议,那如果A女想反过来告我妨碍秘密罪,是否有机会成立呢我忽然想到A女的个性是这种以牙还牙的人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4-22 14:14:00
有可能成立 你喜欢淌浑水就要有淌到底的觉悟不过你朋友是安全的 这可以放心
作者: hidog (.....)   2019-04-22 19:09:00
可以从无故这点下手 有罪机率低
楼主: Dcupgirl (D宝宝)   2019-04-22 23:07:00
无故是什么意思呢
作者: hidog (.....)   2019-04-22 23:09:00
你并非无故侵犯对方的隐私,你是因为觉得对方行为侵害到他人名誉权才告知当事人.
作者: yesohya   2019-04-23 21:56:00
用妳朋友手机拍妳朋友手机传那不是秘密用妳的手机再说XD
楼主: Dcupgirl (D宝宝)   2019-04-23 22:17:00
这不算秘密!?
作者: yesohya   2019-04-24 14:15:00
这是学术讨论板如您不具讨论之学识请洽律师咨询或等事发找律师帮您辩护
楼主: Dcupgirl (D宝宝)   2019-04-24 14:21:00
抱歉,那我再去pttlifelaw询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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