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dEireE (红爱尔兰依)
2019-04-08 03:27:25在餐厅吃饭偶然遇见某奥客刁难服务生
因路见不平想帮服务生出口气
就写了一张纸条“烂人、没品”
在公开场合中,偷放在椅背与奥客屁股之间
请问这样妨害名誉会成立吗?
没满18的话,你应该回家问你拔拔嘛嘛,这样可不可以不过应该不会成立啦,顶多你爸妈压着你的头跟对方道歉,说:歹势喔,小孩子懂事之类的话。
楼主:
RedEireE (红爱尔兰依)
2019-04-08 08:34:00因为明天要开简易庭,所以想请教一下,希望各位能帮忙
作者:
eric008 (零零发)
2019-04-08 09:55:00就看笔录 你自白是怎么答辩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08 09:57:00认罪协商吧....正义使者不是坏事,但不要只敢用暗的除非你能想出更好的 说法,例如是在玩国王游戏
作者: hidog (.....) 2019-04-08 10:47:00
照实讲 另外看该服务生能不能作证www
作者: hidog (.....) 2019-04-08 12:06:00
作证会有利于当成合理评论但对方不帮或者阴你就没辄了
不是 这个不可能构成合理评论啊...对店家服务态度还可以说可受公评 非公众人物的私人品德没有合理评论的可能性
作者: hidog (.....) 2019-04-08 12:49:00
实务上有被当评论的案例就是保险一点就是谈和解 金额不高就赔钱了事
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 会有人觉得她那样关你屁事的通常就是私德 纵然为真也轮不到妳批判(就是关你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