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甲在台北市向分别住在台北市、高雄市的乙、丙购买座落台中县土地一笔,
买卖价款已付清,但乙丙迟不将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给甲,甲若对乙丙起诉
请求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应向地法院起诉?
(a)台北市地方法院 (b)高雄地方法院 (c)台中地方法院 (d)可分别向乙、丙住所地
之地方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c)
书:其他因不动产涉讼者,为任意管辖,如: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关系而约定交付不动产
或移转不动产登记。(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4722号判例)
个人想法:高雄、台北、台中都行吧?
请问我在哪出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