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捡到他人物品可取得报酬?

楼主: hujyhu5336 (hujyhu5336)   2019-03-24 14:47:24
有朋友检到一个手机, 为了避免被误会当天立刻拿去警察局
警察开了一张收据, 内容第一点提到以下这段文字, 后来询问一位女警他的解释与我对
文字的理解有些差距 猜想是这位女警可能对这条民法不够清楚 或者是我理解错误
故上来这里问问
内容如下:
遗失物拾得后六个月内所有人认领者, 拾得人对于所有人得请求其物价值十分之一报酬;
又有受领权之人如有民法805条之一情形者, 拾得人不得向其请求报酬
Q1:
白话意思似乎是指须半年内, 物品所有人有去警察局认领后, 我朋友可以跟他索取
价值1/10报酬?
Q2:
承Q1, 我朋友怎么知道物品所有人去警察局领取了?
警察主动通知?
Q3:
承Q2, 警察主动通知的话, 也会主动询问是否要跟物品所有人索取报酬?
Q4:
物品是否有限制? 查了一下805条之一看不是很了解
似乎是家境清寒者就可不用提供报酬
Q5:
承Q4, 女警说个人物品不得索取报酬
只有像是钞票才能索取1/10报酬
我觉得这说法很怪异... 什么叫做个人物品? 钞票为什么不是个人物品?
每个人丢失的东西当然都是个人物品阿... -_-"
可能是法律上有另外的定义 若女警说的没错, 还请大大帮忙解释
Q6:
承Q5, 若手机可以索取报酬, 如何鉴定手机价值?
以上.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9-03-24 15:15:00
价值没超过十万不用浪费时间了诉讼费和请假跑法院的成本你也要考虑,还不是稳赢
楼主: hujyhu5336 (hujyhu5336)   2019-03-24 15:25:00
只是想趁这机会了解这条民法是在说什么以及后续的SOP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4 17:38:00
Q5 不懂欧?? 胖次啦!!! 布拉贾啦!!! 这个啦!!!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03-24 18:15:00
身分证驾照一张多少?你认为可以索取多少报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4 18:31:00
办身分证的手续费的 1/10
楼主: hujyhu5336 (hujyhu5336)   2019-03-24 20:35:00
女警说手机算是个人物品, 所以手机是类似胖次的存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5 02:28:00
所以,你没反问,手机不是有二手在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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