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第一次发文,想寻求高手解答!
https://i.imgur.com/ne7ymIV.jpg
大概图像这样:
我开车走单行道,叉路一台机车驶向我这车道,结果她应该是看到我车吓到然后煞车自摔
,全程无碰撞,对方手有受伤送医,有报警备案。
后来我看车上行车记录器,对方骑向我车道时完全没有减速且很明显眼睛没有注意我这车
道有无来车就直接切过来,然后印象中她受伤时脱下安全帽耳朵好像还戴耳机,猜测她根
本没有专心骑车,不过行车记录器没有拍到耳机那么细。
1.想请问这样我有没有肇责比例的问题?
2.五个月前发生的事情,结果最近又突然打来说要不要当面谈她受伤的事情,不然就要法
律程序,我有保第三人责任险,虽说保险会负责,但总不能让对方无理取闹狮子大开口,
所以是不是先跟对方谈,假使未有结果,直接法律程序对我比较有利?还是说不用理会对
方,直接等对方提出告诉就好。
3.假使万一被弄一个3成责任的话,牵涉的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赔偿,有没有可能会留下
肇责纪录?
补上刚拿的初判表
https://i.imgur.com/oHAK6Me.jpg
我方:未注意
对方:未礼让直行车
对于初判表有点讶异,警察机关是不是没仔细看我提供的影片档?对方应该也有未注意前
面行车状况的可能吧我以为会有写;然后初判表写说我未注意前方等等,肇事致人受伤,
这个*肇事致人受伤*有什么含义吗,是肇责比较多,还是说只有对方受伤所以统一都会写
这样,然后初判表好像没有法律效力,自费申请鉴定或后续法院裁定,会参考这个初判表
吗(我觉得初判表不够详细,然后我问过调解会的人跟警察朋友都说对面责任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