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我于公共汽车到站时要上车,一位母亲牵着一位小孩从我左后方强行挤到我前面插队,因为我
几个月前发生过车祸,左侧身体都有大大小小的伤,只是行动上看不出来。
小孩经过我的脚刮到我左小腿时我就有皱眉头,结果大人随后也撞过来刮过去,我的手臂
掉了一层皮,流出了组织液和些许血丝,因为只有皮长回来,里面伤口并没有好,我就在
对方后面喊了一句:不要推好吗?
对方可能并没有听见,我也想自认倒霉,一上车我就看见母亲和小孩各坐着一个博爱座,
旁边座位用她的包包占著不让人坐,因为我们是在总站上车,大约一次挤进来3、40人其
中也有老人,我就去和她说: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吗?。
以下是对话...
我: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吗?
对方:所以怎么了
我:妳刚刚插队撞我,妳小孩也撞我,现在包包又占另一个位置,所以小孩不懂事,妳也
不懂事吗?
对方:我没有插队,我排的是第三条路线(我坐公共汽车十几年那里根本没有第三路线),而
且我前面是一位小姐,我没有撞你,说不定是你撞我!
我:我撞妳!?好啊,不然妳去警察局告我啊。 (这时有一点小情绪才这样说,我其实
只想得到抱歉话语)
然后我就去警局被告了...
我被告恐吓和公然辱骂吧?(两种)
她主张 我说她不懂事是辱骂她,然后说我讲电话是在找人要打她(我在事情发生前电话
已经通著),我们都是在总站上车总站下车,所以上下车人潮都很多,下车时,因为我受
伤,所以我都走最后一个,她们在人潮中就下车了,下车后我看见她们在车站牌那等我,
我就去打个招呼看她们要怎么样,结果让我在原地等待,她们要叫人来...
这样怎么会是我要恐吓他们...
最后来了一位先生,是母亲的老公,大家就杵在那边,原来是不知道警察局在哪里...
最后我还要带他们去警察局
总结:
(1)她们主张我说母亲”不懂事”是污辱她。
(2)她们说我在和朋友通电话以及谈论到”她们不是本地人吧”而心生畏惧,认为我要
找人
打他们。
第二段话,我会和朋友提到她们不是本地人吧?是因为公共汽车途中经过了2次警察局,她们
完全没有要下车的意思。
而且在车上她们打的电话还一通接着一通...
最后我还要带她们走路10几分钟到比较远的警局...
事情发生结果就是这样子,请问我有很大的机率被告成功吗?
我明天会和员警到公共汽车站调监视器,证明是我被撞,但是员警说公共汽车内可能很吵,录不到
你们的对话,因为她们着重在你说的话告你,而不是前面的原因。
录完笔录警察和我说,这个应该告不成,你可以考虑要不要告诬告;然后你需要验伤,提
出伤害吗?
我想说我虽然流出了组织液和一点血,但是我不打算追究这个,看后续发展,再考虑要不
要诬告,我和警察说真的很想小事化无,如果去简易庭开庭对方态度非常不好我才会考虑
诬告可能。
回到家和我父母讨论后,我爸说我应该要去验伤,你想放过人家,人家说不定不放过你,
你怎么确定你一定官司打赢?
这个世界好黑暗... 突然有点怕怕的
后来查了资料知道事情发生当下就要验伤,但是我没有。
我想问我没有要告对方伤害,但是希望自保,我还是要去验伤吗?
过了一个夜晚还可以吗?
我调监视器是想让检察官知道为什么我会有之后这个反应,第一次进警察局,第一次开庭
,真的越想越困扰...
麻烦各位法律版神人们了,谢谢
另外期间我并没有对他们大呼小叫或说任何带脏字以及贬低字眼(笨蛋之类轻微的也没有
),就是不懂事这三个字
谢谢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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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谢谢各位的意见,每一位的意见我都有在脑中想过,非常感谢!
今天3/2号,我一大早就去验伤了,是开放性挫伤,目前并不打算提告对方伤害,
只希望让检察官知道我是真的有伤在身,后来才会在发生事件时情绪忍不住说这位母亲不
懂事。
同时今日我也去警局希望警察能帮我调监视器,不过他们说必须等公文,午后有打电话给
我说可以先帮我致电保留监视器硬盘。
而承办员警有和我提到诬告,我回去查了一些资料并和一些法律咨询的人通电话,
诬告是需要对方有明确捏造事实的行为而成立。
她告我恐吓意图教唆人打她,但是下车我是最后一个下,到站也是他们堵着我,因为公共汽车
下站那里是捷运站,人潮非常非常多,我认为待在这是很安全的!他们在车上打了一堆电
话,我不想因为我乱跑而被堵到;后来的确来了一男一女,四个人就这样说让我等著,后
来其中一个女的可能先带小孩先走了。
这些多出来的不相干人士也是他们叫来的,前往警局的路上她叫来的先生就死死的控制步
伐在我右前方2步!
然后一直盯着我,后方当事人与其友人跟在我后方大约10公尺,就是前后包夹我,
后来我们错开,我走了另一条路,他先生就吼我说:警察局不是走这条吗?
我就很淡淡的说:不是,是走这条...
他最后放弃和我说不然你走前面,然后这次死贴着我后面,我转头看来车都看不到的那种
。
这个过程他们都是知道的,但是却只字没提,反告我在车上和朋友说:...,他们不是本
地人吧?而且我是用正常音量和朋友说话,他们不可能没听到我前面说的”关于他们错过
了警局”,而却只有听到我说他们不是本地人吧。
在公共汽车路途中过了两间警局后我有和母亲友人说:我不清楚你们要不要告我,我可以留基
本资料给妳,我可以回去等著收到警局通知,因为你们已经错过了两间警局,我不晓得你
们是不是本地人,不然你们怎么不晓得警局位置?
对方回:没关系!就一起去,你真是吃饱太闲。
(另外我是先和对方说你们错过了警局,朋友问我怎么了,我才回朋友说他们可能不是本
地人吧)
而做笔录时却断章取义说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本地人”是意图要找人打他们,却忽略了
我前面和她说的一长串。
这是我今天和咨询讨论出来后针对诬告恐吓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