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询问一个租屋的问题

楼主: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02-26 08:19:00
※ 引述《Vincent6964 ()》之铭言:
: 各位好
: 小弟在2/23租了一间两房两厅的公寓
: 付了一万块的斡旋金
: 以及两个月押金跟一个月房租六万九
: 不幸的事,我在2/24因为一些家里的事不租了,但租约当时已经签订,钱也立刻给人家

: 但是这个租约是从3/1才开始,租约应该也有审阅期3天,而我也从未入住过
: 现在房仲的意思是,我必须赔违约金一个月,斡旋金的部分他可以还我
: 请问在审阅期提出异议,能不能全数要回这笔钱,如果无法全数要回,我是不是该向消

: 官申这个问题?
认真觉得应该去申诉并且分享经验,
小弟当过几天房仲,
斡旋金的意思是租屋方对于金额有意见,希望杀价或增加条件,
让房仲去跟屋主谈,谈成时斡旋金会当成订金,签约时包含在押金跟租金内(补差额)
然后仲介费另外给。
这案件你既然赔违约金,就不用给斡旋金跟仲介费了,
违约金的金额是看合约内容,
这文章有些部分,小弟不是很懂,因为给斡旋金后,至少是隔天才会约签约,
不然你们一开始谈就应该有共识了,
审阅期有点忘记,但你既然签约,自然是同意…
除非你说业务当时叫你先签,你看都没看…
对了,
斡旋应该有一张斡旋书,
租房签另一份合约,
真的不甘心,可以带合约找法律咨询,
我觉得当天斡旋+签约也许可以凹成赔斡旋金就好(但我不是法律人)
蛮希望有这类分享文。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陆玖陆孙文)   2019-02-27 22:46:0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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