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样构不构成诽谤罪?

楼主: Kbart (凯巴特)   2019-02-07 14:03:30
基于此事件会用于不久的将来爆卦用,部分资讯不会公开于本文
因为被学校惩处两小过
然而我被惩处的原因是学务长在奖惩委员会栽赃我有PO某篇文章网络霸凌某学生
并且我否认就先入为主认定我在强词狡辩毫无悔意
成为最终严惩两小过的理由
有参与该奖惩委员会的我们系上教授与我认识的朋友(派去当学生代表)
我所知的都一致认为学务长惩处不公
由于学务长公然在奖惩委员会诽谤我
决定对学务长保留法律追诉权
问题:
学务长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310的犯罪要件?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02-07 14:06:00
博杯…提告是你的权利你可以找免费或收费咨询,然后提供全部资料让他分析,但也不是一定成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07 16:53:00
为何又看到这篇了?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2-07 19:36:00
该学生代表要愿意当证人阿应该先针对这两小过先申诉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2-08 00:04:00
当然不成立毁谤罪,职务上渎职懈怠仍应由相关行政规定办理,或应检视是否有滥用职权罪责规定。如以毁谤罪相绳,恐影响职务行使(检调、政风行使职权?)个人认为如无其他补充,应当是不起诉处分。且是否应说明清楚为何学务长认定该文章是楼主所发,如ip或者是帐号为楼主所有,其举证责任会在楼主。
作者: yesohya   2019-02-08 00:38:00
我的熟人认为不公但是其他多数人通过该决议 ?这跟我和我闺密(兄弟)诉苦她们都挺我跟我一起骂有啥不同?总不会能当代表还白目到当妳面说 妳就是该被记过吧
楼主: Kbart (凯巴特)   2019-02-08 09:28:00
决议只有惩处轻重的选项,完全不给不惩处的结果!(目前只能透漏到这)用选票来比喻的话,就是三个选项通通都是同意没有不同意给你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2-08 10:14:00
你爽就好
作者: yesohya   2019-02-08 12:19:00
提醒你一点 如果你请律师 妳继续这样隐瞒重要事实人家可以解除委任不退费喔 XD
楼主: Kbart (凯巴特)   2019-02-08 12:38:00
谢谢提醒,真的是怕涉案人士看到相关事证进而进行防备。若请律师,当然就不会这样隐瞒
作者: yesohya   2019-02-08 12:42:00
妳听过盲人摸象吗? 没完整的事实不会有正确的答案不如不在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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