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因公出车祸,公司是否有责任

楼主: yOwOy (跨年我来啦~~~)   2018-11-29 21:07:29
大家好,我想请问大家
若是驾公司车,或者私人车,
但因公出车祸,公司需要为此车祸负责吗?
(不论道义,仅论实际应负责任)
因为公司目前以“若租公司车给同事专属使用,同事发生车祸,公司会赔不完这样的理由
,不给租”
主要因为前几年,公司有人出车祸,对方老人家后来往生,官司跑了两年,我们一直以为
这是该同事自行处理,但却在公司需要再租车给长官使用之际,冒出该同事当时向公司施
压说公司也有责任要帮忙(当然我们不知道公司帮忙到什么程度)
(然后当然我们也怀疑这是公司随口胡诌的)
当时发生状况据说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在一个闪红闪黄灯的大路口,同事开的是私人车,
老人闪红、同事闪黄,双方车速可能都不低,后来撞上,几个月后,老人走了,但我们也
不知实际的肇事责任孰重孰轻
所以我想了解一下
1.根据上面同事这样的案例,公司真的有责任要处理吗?(论法不论道义)
2.若开私人车或公司车,因公发生车祸,假设过错方在对方,这样公司有责任吗?责任会
因开公司车或私人车而有不同吗?
先谢谢大家的观看
如果有不当的字眼或违规的部分,再请告知,感谢大家!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1-29 21:09:00
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如果是公司车。公司就很难闪这条。
作者: eten (eten)   2018-11-29 21:16:00
只要执行职务就算私家车也一样 肇责就算无过失 衡平责任难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9 21:32:00
公司会有责任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1-29 21:33:00
问题就在。如何认定执行职务中。所以如果是私家车。公司答复非执行职务中。就要由对方查证公司有连带责任了。
作者: luluhihi (三星杀手Lamigo)   2018-11-29 21:39:00
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188
作者: eten (eten)   2018-11-29 21:39:00
客观上可认定执行公务 就算顺便作自己利益之事也算只要油资有报公帐 就跑不掉客观有执行职务的认定
作者: luluhihi (三星杀手Lamigo)   2018-11-29 21:40:00
公司租车跟员工驾驶时是否在执行职务,无关和运的员工跟公司租车开去玩 途中出车祸 和运不负连带责任
作者: eten (eten)   2018-11-29 21:46:00
不过公司对肇事员工有求偿权 公司可全转嫁赔偿给员工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1-29 21:57:00
了解了。谢谢解说。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29 22:13:00
L大,你举的例子那个是要有内在关联,王老师的主张但实务是客观上与其执行职务有关,椅天大大说的那样所以就算是下班时间开公司车、私人车油资报公帐,客观上足以认定就是执行职务,公司不想出借公司车是有理由的大部分会从1项但书下手,或是投保
楼主: yOwOy (跨年我来啦~~~)   2018-11-29 23:01:00
那请问若单纯就是上下班途中,开私人车出意外,公司有责任吗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29 23:09:00
那就GG了呀,公司免连带,除非驾车跟公司业务有关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9 23:12:00
都指上下班了....上下班只有对雇主有关联上下班受伤,属于职灾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29 23:18:00
有职灾,上下班、适当时间、往返就业场所途中上下班私人车:职灾(O);188雇主衡平责任(X)除非驾驶车辆与工作业务有密切关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30 00:00:00
开公务车上下班..."自己执行公务,把自己运送下班"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8-11-30 20:06:00
通勤途中车祸顶多是职灾,还是学者几乎反对但是劳保上认定的职灾(劳基上考虑起因/遂行性不认可是职灾);至于上班时间执行业务而导致部分,员工职灾多半会认可,但民法188雇用人连带责任就要考虑很多来认定是否侵权,但以公司立场就算先赔第三人也可以日后诉请员工拿回,还有公司也可评估是否有尽监督责任,这时候律师费就不要省了,事后内控要好好处理.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30 20:30:00
大部分会另外订公司/务车辆驾驶规范公约有把通勤纳入职灾,德日也都有相关立法,英美、加拿大没有纳入,英国是最先确立起因、遂行性原则的国家
作者: wallachia   2018-12-01 13:19:00
让我想到妈妈嘴的倒霉老板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2-03 14:09:00
一般说的执行职务,除非你的职务是负责开车吧。要不然你上下班开车撞到人,要公司负责,你觉得合理吗?那你还敢开公司吗?又不是每个公司都银行大企业!!!公司不租车给你开,是因为如果租车给你开出事,不租车给你不就不出事,会产生这一种错觉疑义,使得公司租车的行为,跟对方最后受损的事实有了因果关系。如此一来,很容易认为你职务需要这台车,公司租车给你,然后你因公务使人受伤!至于实务有的法官认为每天开车上下班,你的开车就成为职务的一环,我觉得[email protected]##%^台湾还没到这样的地步啦。这是给法律人玩法的部分,台湾公司有的差个几百万就要垮了,哈哈补充一下,因公出车祸公司没你的责任,要是公司先帮你赔了对方,还可以跟妳讨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12-07 01:00:00
基本上内在关联说实务多数不采个人比较赞同 王老师的内在关联...... 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