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农地出租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19:35:52
甲因年事已高,便将其所有之农地及农地上之农舍出租给乙耕种、使用,试问
(一)若原本农舍使用空间不足,乙即增建一房。则增建部分之所有权归属?
(二)若以增建部分是一独立建物,其所有权是否和题(一)不一?
拜托求解,我跟我同学已经快吵起来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11-28 19:46:00
盖完就是你的?这论点谁教的?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19:47:00
什么意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8 19:53:00
当然是起造人的,你甲最好不同意,或是请他切结放弃所有权你同意他起造,等同赋予对方地上权,土地收回中止租约时可不及于地上权不然就请买下那增建房子,然后算进租金里面,以绝后患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19:56:00
所以增建那一房属乙?可是农地不是甲所有吗?没有民法66条跟民法811适用空间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2:00
...关这两条啥事?难道你的意思是盖好以后就变成土地的一部分吗...?看这个例题跟你想用的法条你应该学到物权了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20:05:00
可是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4号里面有提到应由原建筑所有人取得增建建物的所有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5:00
地上权章节里面不是很多例子吗? 老师教学时没有特别教一点土地法吗?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20:06:00
我是大一只有学到总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6:00
要看增建部分的独立性啊..只学总则那就没办法了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20:07:00
我真的想了三小时还没有头绪是不是只学到总则比较难解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08:00
总之66条告诉你土地及其定着物是不动产 不代表要在一起勉强可以用主物从物的概念去解啦...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20:11:00
所以可是适用民法66跟811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0:12:00
只是一般来说会用动产或是更明显的东西举例(例如烟囱)66不能用 "出产物"是指类似农地上农作物的概念811更不能用 附合是指类似把油漆漆到墙壁上的概念
楼主: asp12569 (高雄雷霸龙)   2018-11-28 20:18:00
可是如果是种稻到农地上不就有民法66、811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8 20:28:00
增建是不是定着物→请看最高院63年6次决议的4要件如果以独立出入口跟独立经济效用,就是有不同的所有权Ex1:增建车库“可能”没有独立经济效用Ex2:增建有独立出入口的豪华农舍出租,即便是违建后者就有不同的所有权我国民法跟有些国家民法不一样,土地跟建物是分离看的土地何人所有跟建物(定着物)而何人所有没有关联性
作者: eten (eten)   2018-11-28 20:41:00
最高法院92年台上998号判决 请原po自行查阅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11-28 20:53:00
请问若甲没有同意呢?增建的前提是甲已经同意?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8-11-28 21:19:00
甲同不同意不影响 只影响后面甲能不能要乙拆掉而已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8 21:24:00
同楼上。建物所有权的取得跟土地所有权无关联性767+184+179就是来拆+收租→白目在我土地上盖房子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11-29 00:18:00
增建要看你是独栋还是单纯就原房屋扩建 独栋谁盖就是谁的没错啊有权无权使用那个只是甲能不能叫乙拆屋还地的问题吧你(一)的问题最好考虑一下那间房间跟整栋房子的关系再考虑所有权的问题我相信你们老师上课一定会一直重复一句话叫“自建取得” 想一想为什么她会这样讲
作者: showeig (庄承伦)   2018-11-29 08:23:00
判决要看完整,不能单单撷取部分内容,100年台上字第4号判决说的原建筑所有人取得增建建物之所有权,那部份是附属建物:“附属建物,系指依附于原建筑以助其效用而未具独立性之次要建筑而言...但于构造上及使用上已具独立性而依附于原建筑之增建建物(如可独立出入之顶楼加盖房屋),或未依附于原建筑而兴建之独立建物,则均非附属建物,原建筑所有权范围并不扩张及于该等建物。是以判断其是否为独立建物或附属建物?除斟酌上开构造上及使用上是否具独立性外,端在该建物与原建筑间是否具有物理上之依附关系以为断。”判决讲的意思跟K大说的一样,增建部分的所有权归属,要看增建部分的独立性,附属建物(不具独立性)、独立建物(独立性具备),另外D大也有说,独立性除了使用上和构造上,还有跟原建筑之间关系,这是判决建立的另一个辅助判断标准然后811请看一下法条吧,"而为不动产之重要成分者"是不是重要成分,分离的难度、固定性继续性的程度、社会经济观念的认定种稻在农地上,稻的确是成为农地重要成分,但盖房子在土地上,依一般社会经济观念,很难认为会是土地重要成分a大说的定着物跟土地是不同所有权,这部分应该很清楚如果房子盖到一半,还没有成为独立定着物以前,就因为不是土地重要成分,没有811附合适用,只是动产而已。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2-03 14:48:00
简单说一物一权主义,一个房子理论上就只有一个所有权(除了公寓之类的)。所以你这个问题首先要判断这是独立建物还是附属,你说只是一个房间,哪是否没有独立的对外通路?如果只是房间可以想成你跟人租一间屋子,你在里面隔间,你认为房子属于谁的?你会对那间房间有独立所有权吗?当然不会!!若果你是增建一个房子,当然就可以说你是起造者,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至于什么是房子建物自己找定义。妳问题是否会有不同判断,答案是的增建一间房跟造一间独立屋子,所有权归属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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