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原告,最近再开侦查庭,对方骗我6500,上次开庭时,检察官叫她还钱,被告说领薪当日会汇给我,叫我给他帐户,后来今天收到钱了,但金额却是10000元,而汇款人是从台南汇的,而且我也不认识。被告还跟我说开庭当天在还她3500。
我自己认知是他应该是诈欺惯犯又去骗人,然后汇到我帐户,但这笔钱我完全不敢动,打给银行,但他们说无法查询资料。
我后天就要再开一次侦查庭,是否什么都不用做,届时在全部向检查官报告呢?
麻烦法律版的各位菁英帮小弟解答
作者: v3su 2018-11-05 15:28:00
请告知检察官。金钱完全不要动因为有可能是她被冻结帐户导致无法转帐,但可以用汇款单方式或是现金袋,而还款金额不一样就请务必注意,免得到时候被转帐人提告诈欺,还您帐户全被冻结害您帐户被冻结(打错字),这叫挖东墙补西墙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11-05 16:15:00有警觉性很好! 这种钱来源就是有问题..
你打给邮局说汇错就会联络对方了喔…如果不是邮局就打给那家银行,说收到汇错的帐会联络对方退回去
非常可能又是骗别人 然后别人你的户头 然后钱是别人的 先不要动这笔钱
如果时间够 可以把相关资料以陈报状方式报请检察官可以查到汇款人是谁吗?
作者: v3su 2018-11-06 23:26:00
碍于个资法问题,银行或邮局无法提供汇款人(转帐人)的资料哦,但是检警可以发公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