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亮票后该选票仍视为有效票?

楼主: pttwilliam (momoko)   2018-10-24 18:41:15
各位板上前辈好,小弟不才,问个有点基本的问题…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63条第2项有规定
选举人圈选后,不得将圈选内容出示他人。
那么亮票后该选票之效力为何?
我查了一下,网络上大概就是写仍为有效票,但并没有写原因
然后我看了一下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似乎只有第64条规定哪些情况为无效票(不知道是
不是因为没列在里面所以就视为有效票?)
想请问各位前辈,是有效票还是无效票?
然后法源依据是?
谢谢大家!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10-24 19:08:00
有效,你都找到64,怎么还问法源依据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10-25 00:54:00
那把全民普选跟代议士们之间的选举绑在一起了吧,应该是要分开比较好如果立法委员做出的所有决定都可以匿名,那很难想像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0-27 13:49:00
看法益啊,如果个人亮票表示忠贞,无可厚非,但是阿,公开违反法律也要做的话,背后自然有违法目的居多,纵容此行为,不蒂让不想亮票的人,有了投票的压力,所以我倾向亮票成无效票,至少减少歪风。至于上面所述,监督民代,我是赞成,任何表决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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