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诉讼文书领取相关效期…

楼主: pionghouse (兵帅)   2018-10-24 11:44:41
今天收到家人的诉讼文书,是要告某人妨碍名誉…
但家人现在在外地,半个月后回来…
诉讼文书上写2个月内领取~
请问赶回来领取和半个月后领取,有差别吗?有领取后就开始算效力还是不管何时领取,
都有一定时限的法律时效?
例如:
1.若不起诉,是否再议
2.或起诉有限制何时间内要刑事附带民事的求偿?
因是否要告知家人要否赶回来还是半个月如期回来领~
请益各位…谢谢!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0-24 11:57:00
你不是收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4 12:17:00
应该还挂在派出所或是邮局吧,拿到通知单
作者: hidog (.....)   2018-10-24 12:33:00
派出所好像是十天 超过就开始算再议时间例如你一直没去领 十七天后就不能再议了附民是一审前提 不提也可以单独提民事是 但是是再议状送达地检署的时间为主 不是寄出时间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0-24 12:52:00
派出所就是寄存送达,寄存日起十日后生送达效力,保存两个月的寄存文书。你就算不领,十日后就有送达效力,并开始计算七天再议期间如在十日内领取,就从领取日开始生送达效力,并开始计算再议七天你家人半个月才回来弄,基本上就已经要到deadline了
作者: hidog (.....)   2018-10-24 14:06:00
这种事情不要算的刚刚好 早点去领没坏处31前可以 领了开始算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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