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这方面经验 跟你分享一下
※ 引述《chram (chram)》之铭言:
: 代朋友请教个问题
: 阿嬷民国前出生,嫁人后从夫姓,已经过世50几年,忽然接到阿嬷娘家后代向法院提出“
: 确认收养关系不存在”的民事告诉。
: 大意是:原本生于林家,后由王姓夫妻收养做为养女,之后阿嬷嫁人后从夫姓,户口建档
: 也是夫姓,王姓后代用这点提出收养关系不存在。
: 阿嬷生的小孩全部都有收到开庭通知。
: 这事情有点奇怪,已经过世50年以上了才提出这个,我们怀疑是否有土地可以分,是不是
: 该请律师呢?
土地部份
https://i.imgur.com/yknyjzv.jpg
收养关系不存在流程
https://i.imgur.com/otHa35a.jpg
除非这块地值钱 否则分下来 没多少持分 手续也很麻烦
还要去国税局 查 持有人是否有欠税
PS:地政 4月份公文来说 祖先有一块地 尚未过户
查了一下 持分 4坪 我爸这 1姐 1妹(亡)子女 6位
养女(亡) 4子女 我连辨都懒的去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