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私人交易可以类推适用,是司法解释还是法律补充呢
感谢大大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8-10-04 11:54:00私人交易属民法物权行为,楼上大大已说明民法第1条规定即为类推适用。更正,买卖行为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10-04 14:08:00不认同楼上 民法第一条是民法之法源类推适用是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8-10-04 20:58:00CCW大,类推适用仅能适用民法相关法律并明定于民法第1条。例如刑法第1条即禁止类推适用(罪刑法定主义)。故须确认属民法范围方得依习惯法、法理。小六法通常也会在民法第1条注记为类推适用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10-04 22:37:00我的六法写法源啊~
民法第一条是民法的法源没错 "依法理"就是类推适用你们争执的点好像不在同一个点上面...
类推适用就是偷渡其他法条规定来使用的一个过程,是法理的一种,也是民法法源。要叫类推适用还是借尸还魂都没差,反正就是指那个动作而已法源有立法功能和裁判功能,真的要讲的话,内容都够写一本论文。大房二房生不出来,要娶个小三来传宗接代也总得给人家个正紧的名分。这个正紧的名分就叫法理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10-05 02:22:00类推适用只是法理的一种,“依法理”提供了类推适用的法律基础,但并非“依法理”,必然指类推适用。这是白马非马的问题。法律漏洞填补的方式有很多,目的性限缩也是一种法理,从民法第一条无法直接说一定是类推适用。
法律漏洞有两种:一、应规定而未规定者:以类推适用来填补该法律漏洞。一、不应规定而规定者:以目的性限缩解释来填补该法律二 漏洞。私人交易在私法自治及契约自由下,如不违强行规定及公序良俗等,其约定为有效。私人交易如无约定,亦无法律规定及习惯时,则类推适用性质相同或相似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