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
有些身为原告的人
不但无法举证又狮子大开口
结果首开庭被法官洗脸
再开庭就恼羞且直接不到场
原告被判败诉
也就是所谓的法院认证
这种滥诉乱小的烂咖讼棍
可能不知道羞耻两字怎么写吧
浪费司法资源
这种人实在是层出不穷
诉讼是权利
但不是拿来给人滥用的
共勉之啦
作者: hidog (.....) 2018-10-02 19:15:00
民事诉讼是要缴钱的 你就让他缴缴到没钱就不会提告了
其实小额(10万以下),只要缴1千裁判费,然后看苗头不对,撤回还可以退还3分之2...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8-10-02 20:08:00
换你跟他民事求偿跑法院的损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0-02 22:01:00楼上当真?y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8-10-03 03:03:00没关系啦,人家有缴钱的
作者: v3su 2018-10-03 13:59:00
我之前还看过开庭五次都请假不出庭,第五次被法官命令需到庭不得请假,还是一样请假,结果被一造辩论判决,原告居然另外提告损害赔偿要求被告裁判费
作者: hidog (.....) 2018-10-03 16:45:00
民事直接一造辩论就好了 原告可以不到场
作者:
tgsh (宗师)
2018-10-03 17:29:00不到场是他的权利,个版?
权利跟滥用根本是两回事 有理就不会放著依一造辩论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