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8/6/1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有受伤,验伤后为下巴撕裂伤,右手手腕骨折,牙齿断裂
对方无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事后有做笔录。
但我方对车祸发生过程毫无记忆。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仅有强制险,对方有第三责任险
五、事实经过:
我方是机车,对方是汽车
我方行驶在机车优先道直行抢黄灯,而事后调阅路口监视器后,我方是在红灯后过路口。
对方在对向内快车道准备左转,然而也是变换号志时左转,而发生擦撞,我方机车车头撞
击对方副驾驶车门部位。
该路口并无左转灯号志。
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内容是
第一格是我方违反号志管制
第二格对方尚未发现肇事因素
六、问题:
想请问的问题是
1.对方保险自认零肇责而不愿赔偿,请问通常这类型车祸会有肇责10比0的情形吗?
2.此时建议申请车祸鉴定表吗,当初做笔录时我方对于车祸的发生完全没有印象直到至今
,因此唯一的证据是对方的笔录以及路口监视器,我方对车祸过程的失忆会影响车祸鉴定
表的认定吗?
3.这种车祸的型态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在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上,会有因为无过失而判决
诉无理由的状况吗?
4.我方所能主张有利于己方的论点目前有想到
(1)转弯车礼让直行车
(2)对方亦于红灯始左转(请问这种情形会因为对方已先到达路口等待而有所不同吗?
)
5.若之后车祸鉴定报告仍然维持一样的结果,此时的肇责判定是否会拘束刑事上过失伤害
的告诉以及民事上损害赔偿对于过失有无的判断
谢谢各位先进不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