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继母(也就是我婆婆)
大B-公公前妻之老大
B群-公公前妻之老二三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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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跟前妻已分开35年,之后的35年跟我婆婆A合法结婚并生下我老二
因为公公年纪快90岁,婆婆希望在公公有生之年能把房子过户全部给婆婆
但公公有意把房子的1/4给大B,其他的B群因为不孝顺,公公有手写遗嘱不希望把房子给
他们
后来大B得知如果要被赠与1/4要付十几万的赠与税,大B不太想支付,就跟我老公商量希
望我们能去估价房子的金额,再除以1/4直接给现金,房子就可以让出,给婆婆全部持分
公公知道就不高兴了,直接表明全部房子要给婆婆,连1/4也不给大B,我跟老公就很为难
,不想为了房子伤了往日兄弟情
后来我有去法院的诉讼处询问,他们说即使公公赠与婆婆,但两年内如果公公过世,房子
就成了遗产,婆婆变成只有1/2的持分,剩下的1/2可以让其他前妻B群去分
但大B说看网络有写,因为跟婆婆没有血缘关系,即使公公生前赠与1/4给大B、3/4给婆婆
,等公公走后,大B就丧生了1/4的继承权
我们有去问代书,他则说如果生前赠与再加上遗嘱说明,即使公公两年内往生,房子也不
会被B群们分掉
我真的搞糊涂了,到底实际真相是什么呢?是否可请版友们解答一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