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补发礼券需一次消费完

楼主: cidc43121 (火车头刘先生)   2018-09-06 17:58:15
各位法律先进与前辈好,小弟已爬过文仍需指教,有些问题想麻烦各位解惑。
我之前在某运动用品店购买了满千送百的活动,采会员登记制取得5000+600的礼券
5000为实名制本券,是一份收据,六百则是无记名礼券,每次消费都需带收据才能结帐,
前阵子我遗失了本券,联络该运动用品店,店家有我的资料,也有消费纪录,
店家要求我下次去时要把所有余额一次消费完毕,声称当初合约上有载明,
请问这样合乎消保法的吗?
我的想法是实名制本券等同于我的现金,应当可以任意使用,即使合约上有载明,是否还
有侵害我权益的可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18:15:00
那....你的本券呢? 你现金遗失了,还能使用吗?? ^_^我可以跟麦当劳说...我现金遗失了,但我还是要消费?还是希望店家说,"那,先生您先去新闻报纸登报作废""然后半年内都没有人来使用的话,就同意您的申请....."都可以来店里面消费,不是吗???今天宽容你,让你一次把余额用环,等同把这张券效力完结这张收据就不能在这家店再做任何消费,不是吗???请问如何证明是本人??? ^_^你每次消费,都有带双证件吗??? ^_^服务台人员,如何证明你是本人??? ^_^
楼主: cidc43121 (火车头刘先生)   2018-09-06 19:55:00
补充:店家要求我一次消费完毕,是否违反上图第九项的主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22:21:00
你还是没搞懂吧.....总之,你主张的部分,就算你找消保官,得到的也可能差不多因为这是认券不认人....券上载明是你的个资既然不对使用者做验证(双证件 and 核对照片)那表示持有者说这是他本人,你要店员怎样帮你呢???所以,今天店家希望你一次用完,不外就是给你一个保障你若对这样的保障,你还不满意,ok ,你自己找消保,好不??若你只想听你想要,符合你想法的答案,那真的没办法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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