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车祸及妨害名誉

楼主: nashill13 (Archer)   2018-09-06 12:35:37
事实经过:
去年11月与发生车祸,对方(7X岁)脚受伤,手术后12月初出院,在家修养期间,心脏病
发,今年5月死亡。
(1)车祸肇事比例我方3对方7,(对方骑代步车从支道无红绿灯无斑马线路口硬闯)
(2)对方申请解剖后,法医确认死亡与我方没有直接关系,过失致死不成立。
(3)对方依旧坚持心脏麻痺和车祸有关系,要求赔偿200万,我方拒绝
问题:
(1)现在对方一直在地方,逢人就说我方撞死人,害我方不堪其扰,请问这样如果想提
告妨害名誉可行吗?需要什么证据?
(2)如果直接拒绝和解,对方坚持是间接致死,过失致死的方面有机会成立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麻烦大家了
作者: hidog (.....)   2018-09-06 12:45:00
妨碍名誉部分 刑事有机会当足以确信 民事就看对方怎么举证但你要先证明他到处讲赔偿部份 太贵就让对方提告
作者: A1right (Chris)   2018-09-06 13:24:00
那你不能请对方证明自己家老人在这几个月都没心脏的刺激?说不定他几个月 有做什么事情你不知道阿五月开始天气热了 喝个冰水可能也对心脏不好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13:34:00
不会直接告对方诽谤欧..... ^_^反正你的刑事应该早就处理完了为何都没看你提说这一块呢???
作者: jase1979   2018-09-07 09:36:00
看来对方没医院相关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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