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礼拜二在路上骑机车时 要又转进没红绿灯的巷子里 所以稍微超过前面的脚踏车准备右
转(有打方向灯)但前后距离还是太短了 导致脚踏车撞到我机车后面 然后跌倒 受伤的
是女高中生 还没成年 伤势只是小破皮 没流血 且事发后有能力自行骑车 当场警察来后
也是拍几张照 对我酒测(酒测0.00)然后叫我们自行和解再去派出所消案。
毕竟对方是有受伤的一方 看似我的责任也较大(老实说也还不知道肇事比例)
我也已经尽可能释出最大善意说要赔偿脚踏车修理费跟医药费了 因为对方未成年 所以都
是她妈在处理 但因为我之后会非常忙 所以有稍微催促对方 问他们要不要尽快和解 但她
妈就在电话里大爆气了 说我一直赶他们 没有同理心等等的 但我已经释出最大善意而且
我自认我的态度不差 但结果是从上礼拜五之后对方再也没联络过我了。
我想请问这个情况我的肇事责任很大吗?因为对方有受伤 假如执意告我过失伤害 我是不
是输面很大一定会留下刑事案底?像这样的情况(对方一直神隐)要怎么处理? 小弟我
才18岁 第一次出车祸真的很茫然 请各位指点一下迷津 谢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