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小弟前几天不慎出了一件小车祸
双方皆为汽车 均无大碍 有报警备案
主要就是车体的一些伤痕 真的要修起车来可能各自一万元左右可以搞定
我自己明白己方肇责高于对方(询问保险员 大约我7:对方3)
因此积极联络对方要处理
对方态度看似和善 始终表示双方车子都是小伤 又都老车 双方出保险都不划算
因此跟我说 没关系 小钱就不跟我求偿 希望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互相不赔)
虽然很开心是这个答案
但是当我提出希望签下和解书的时候
对方则又表示工作很忙 实在没空特地约见面来签和解书
希望就让事情过去
这部分让我比较困扰
因为我并不知道他会不会某一天忽然想回头求偿......
请问 如果对方始终没空签和解书的话
我需要惦记着几年呢?
我查资料是两年内都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请问各位大大是否是两年后才不需要担心被告呢?
另外
因为在下的车是老车 本来就打算最近一年内换车
车祸前的残值应该最多3~5万
修起来也不划算 没必要的话 也不想要主动跟对方求偿
想请问一下
车祸后若要换车
一定须要等到和解书签好吗?
若像上文中的情境一样 对方始终没签和解书
那我是不是暂时就最好不要换车呢?
如果我将车子报废后
万一将来对方反悔提赔偿要求 被迫走上互相出险的道路时
我能请求对方保险公司
以发生车祸当下时的车子 按照年份估计残值 来进行给付吗?
还是一定要让对方的保险公司看过我的车子再处理报废事宜呢?
先谢谢各位板大的回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