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土地开放空间问题

楼主: xlioiri (芋头)   2018-05-21 01:14:55
最近看到一个建案有共照的18层大楼和紧邻的几户产权独立透天,
很吊诡的是透天50%的法定空地全部在房子前面,
然后~~这50%的法定空地同时是整个社区大楼的“沿街步道式空地型开放空间”。
问题1. 开放空间为透天屋主产权范围,依照规定可以绿化并设置透空达一定条件的设施
,but屋主可以在此门前空地停车吗?
问题2. 社区开放空间管理一般属于社区管委会权责范围,但透天与大楼产权独立,且透
天与大楼管委会无关,不用缴管理费,那此透天前同时是法定空地和开放空间的屋主产权
范围内土地,是由屋主管理还是大楼管委会管理呢?
另外看网络上的资料,沿街步道式开放空间的规定,提供行走的净宽要为1.5公尺,那是
否意味只要留有1.5公尺的净宽,其他的部分可以拿来使用?
租给摊贩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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