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窃盗罪与侵入住居罪

楼主: pairsed (悠閒的生活)   2018-05-20 16:30:45
先前工地内的仓库有材料被偷,有立即报警,
经自行调阅附近监视器后,发现临时工人A涉有重嫌,
经检察官开侦查庭后,
工人A于侦查庭上只承认有翻窗侵入仓库,
理由是要取回遗忘在仓库内的工具,但否认窃盗。
因监视器没有拍到明确搬赃物画面,
所以检察官最后是以窃盗要件不足,窃盗罪以不起诉处分。
想请问的问题如下:
(1)若窃盗罪要件不符合,较轻微的侵入住居罪呢?
(2)看一些窃盗案文章,有拍到嫌犯入侵住宅,但没搬赃物画面,
相关回应都没提到侵入住居罪,是实务上这条对窃嫌没用吗?
(3)若有机会符合侵入住居罪,请问我该进行什么法律动作?
检察官的不起诉书上,侦查庭上都没提到侵入住居罪,
所以有先去地方法院法扶咨询过,
给的答案是有些检察官才会在庭上询问是否也要告侵入住居,
建议我可以去地检署问问。
去地检署,刑事诉讼辅导窗口给的回答是不清楚,
建议我直接按铃提告妨碍自由 or 地检署有免费律师咨询,请询问律师。
通常流程是该直接提告 or 根据不起诉书,具状申请再议?
还烦请板上专家释疑。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8-05-20 16:42:00
书状贴上来看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05-20 16:57:00
根据不起诉书,具状申请再议.<-?因为一罪不两罚?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8-05-20 19:10:00
仓库非住宅,无法成立侵入住宅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20 19:46:00
推测大概是两段式吧,原PO知道这意思吗???第一阶段:把相中物,移至到不显眼的地方藏匿(仍在厂内)第二阶段:等风头过后,再把东西拿走,或者是交由他人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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