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前辈们一个问题,目前我已经向法院拿到监护宣告的声请状并填写完毕了
已经将资料填写完毕,欲受监护宣告之人 无配偶、子女、父母皆已殁,剩下3个姐姐
其中1个姐姐不务正业+职业赌徒+啃老族,一直想要拿走这位 欲受监护宣告之人的遗产
所以我们现在想要在遗产未分配下来之前,赶快声请监护宣告 并争取成为监护人
如果跟这个不务正业的姐姐商量的话,对方一定不同意,而且在打草惊蛇的情况下,
怕她会让他弟弟(精障) 签立本票、去地下钱庄借钱 等等... 之后再从遗产这部分下手
我上网查了一下,除了家族系统表、亲属同意书之外(上述是法院柜台当初给的)
另外还要亲属会议纪录,请问这个一定需要吗?
如果需要的话,开亲属会议纪录这个不务正业的姐姐一定要到场吗?
是否可以隐瞒对方情况下 直接召开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