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向法院声请监护宣告 一定要亲属会议纪录?

楼主: kcboy123 (噜啦啦大帅哥)   2018-05-06 16:01:52
想请教各位前辈们一个问题,目前我已经向法院拿到监护宣告的声请状并填写完毕了
已经将资料填写完毕,欲受监护宣告之人 无配偶、子女、父母皆已殁,剩下3个姐姐
其中1个姐姐不务正业+职业赌徒+啃老族,一直想要拿走这位 欲受监护宣告之人的遗产
所以我们现在想要在遗产未分配下来之前,赶快声请监护宣告 并争取成为监护人
如果跟这个不务正业的姐姐商量的话,对方一定不同意,而且在打草惊蛇的情况下,
怕她会让他弟弟(精障) 签立本票、去地下钱庄借钱 等等... 之后再从遗产这部分下手
我上网查了一下,除了家族系统表、亲属同意书之外(上述是法院柜台当初给的)
另外还要亲属会议纪录,请问这个一定需要吗?
如果需要的话,开亲属会议纪录这个不务正业的姐姐一定要到场吗?
是否可以隐瞒对方情况下 直接召开呢 谢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05-06 16:49:00
…一直问就能违法?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5-06 17:04:00
找家事律师啦!不想花钱的话,你就把“民法第四编亲属第七章亲属会议”研究清楚,去图书馆借较新版本的书籍,或是跑去买亲属法的教科书来啃。亲属会议是那种古代“法不入家门”思维的产物,已经不太适合现代台湾社会了。还有不要害你那些亲戚啦!亲属会议纪录怎么产生的?大家都知道怎么一回事,要嘛就真的召开亲属会议,请专业人士在当下就“生出”亲属会议纪录,请大家签名并且附上印鉴证明及盖上印鉴章。不然就依照民法第1132条请法院处理就好了。免钱的最贵,金额很大的话,找家事律师协助。 真不想花钱,你就民法亲属编及继承编,还有家事事件法研究好,不要莫名其妙就丢问题上来。
作者: rockido (123)   2018-05-06 17:30:00
不用,但法院仍会请您那位姊姊来陈述意见,记名笔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