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否认子女之诉

楼主: a459427 (a459427)   2018-05-05 15:36:40
按照民法1063条的规定
“妻之受胎,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
前项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证明子女非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认之诉。”
所以这时候如果妻子甲去找小王丙,并产下一子丁(小王的)
这个小朋友丁是妻子甲与其配偶乙的婚生子女
那依照1063规定
可以提否认子女之诉是甲乙丁
那提起之后
丁是变成非婚生子女吗??
丙是要依1065提认领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05 16:56:00
验DNA 啊.....但只有夫妻任一方或子女可以提可是就算提,不代表丙就直接成为生父
楼主: a459427 (a459427)   2018-05-05 17:36:00
我知道啊,但我的意思是说,提起否认子女之诉后,丁会变成非婚生子女吗?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05-05 18:02:00
不然哩=.=?一定是父亲栏空白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5-10 22:32:00
提诉不代表胜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