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由司法院函请行政院会衔的“国民参与刑
事审判法草案”,未来刑事重案的论罪量刑,不再只是由职业法官论断,人民的意见也会
被纳进来。草案规定,最轻本刑为有期徒刑7年以上之罪,及故意犯罪因而致人于死的公
诉案件,第一审地方法院均应行“国民参与审判”。国民参与审判法庭,由职业法官3人
及“国民法官”6人所组成,共同进行审判。
这项草案若经三读通过,未来即使不具法律专业背景,也可当国民法官,只要高中教育程
度以上、23岁以上,就可做为国民法官候选人。根据草案,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由职业
法官与国民法官共同组成国民参与审判法庭,共同进行审判,并以庭长充审判长。
行政院长赖清德表示,借由国民参与,有助涵养公民责任,也可提升司法审判透明度,增
进人民对于司法的信赖。
赖揆会中表示,这项草案是为落实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决议,推动国民参与刑事审判,由国
民法官亲自参与全程审理程序,并与法官立于平等立场,相互讨论评议,形成最终决定,
彰显国民主权理念与涵养公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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