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益有关声请改定监护权 及 给付扶养费

楼主: encarinado (encarinado)   2018-04-14 21:07:46
请益各位法律先进:
一.请问若因2家事诉讼事件请求之基础事实相牵连,希望依家事事件法第41条第1项,
请求法院将"声请改定监护权 及 给付扶养费"2案合并审理,可能请求成功吗?
二.是否用一般的家事声请状就可以请求法院呢?
三.给付扶养费之第一次开庭包括了至"调解室"及"家事法庭"(共2张文书), 给付扶养
费传票中2张文书的期日种类皆为"调解"
指的是先进入调解室看调解是否成立?而后再至家事法庭由法官调解吗?
谢谢各位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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