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姨丈(以下简称A)向我爸借了近40万的钱,
但A是用公司的名义借,
现在好了,公司倒了,钱还不出来,
当时写的借条也是用公司的名义去借,
A还理直气壮的说一切依法办理,
孰不知A的不动产根本没人要买(因为卖了才有钱还),
而可怜的是我姨妈(以下简称a)还护着A,
现在A完全找不到人,只有a才知道,
我们全家去找a要钱时,
a还呛说欠钱的人又不是我。
问题一:A和a是夫妻,要不到钱,a有连带关系吗?
问题二:借A钱的人是我爸,在法律上我可以去向A要钱吗?
问题三:用公司名义借钱,公司却倒了,A就这样完全可以不还吗?
以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