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认股权契约/离职/公司同意转出/契约效力

楼主: Slazenger   2018-03-09 09:54:09
版友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的想法。
朋友最近要离职,公司要追回他先前执行过的员工认股权(记名股票/国税局已完税),
但是他名下股份已在去年全数转移给家人,并取得公司同意(记名股票盖章转让/公司集保)
我们认为依照契约内容应该是没有约束力了,想请教各位的意见,敬请指教!
协议书内容
https://imgur.com/a/2LtV0
1.请问已转移第三方的股份,此契约是否还具有约束效力?
2.请问历年的股利分红有无受到此契约限制?
3.请问此协议书是否违反公司法267条,限制转让不得超过两年的限制?
如果违反,此契约还有无约束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09 11:03:00
折现还公司,或者是去买来还,就好啦....转给第三人,不就等同第三人同样受此条款拘束??照这行为,不就是 "脱产" ??你说公司同意? 公司"那时候知道"你朋友要离职嘛???请注意,267讲的是 "发行新股"也就是发行新股才有两年闭锁期若这认股权,是买公司当时的既有股权,那就无此适用这张应该属于附买回的认股权协议
楼主: Slazenger   2018-03-10 00:37:00
如是盈余转增资提列的员工认股权 公司法167-3适用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10 09:28:00
照法条是新股....公司大概没注意到这一点肉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