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1QWwgwhv ]
作者: freeluv (M.L)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其他] 假扣押执行之标的
时间: Wed Feb 14 11:19:19 2018
事实经过:
A是债务人,经调解不到场,已对他提起小额诉讼,已收到开庭通知要言词辩论,简易庭
也裁定准可以假扣押A部分财产。
唯现有一问题是经查国税局,A之105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显示无资料,
请问这是表示A名下无任何存款?或是利息未达门槛故未列出? 邮局存款100万以下是不是
也不会显示在清单上呢?且因为A一家人所住房子早已登记在其儿子名下,又是自营做生
意,所以无法得知其收入状况。
问题:
请问若要提出假扣押执行,却不知有何执行标的(例如A之邮局帐户/银行帐户等),是否可
于提出假扣押执行书状时于内文中请法院代查A在邮局与特定几家银行的存款状况并
予以假扣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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