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in19881117 (zin)》之铭言:
: 先前在台北的一间背包客栈当柜台
: 2/6当天老板召集4位员工开会
: 因为想让大家当业务帮忙卖东西
: 一开始问所有人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 轮到我时我回答
: “能吃饱、睡饱就行。”
: 老板当下马上回
: “女生要吃饱睡饱很简单,脚张开就行了。”
: 这句话让我感觉不舒服,思考过后决定在2/9下班后就离职(任职约一个半月)
: 后来在公司line群组传了讯息
: “因为老板的言语性骚扰,这几天思考发现无法再和这样的人相处,所以离职,谢谢同
仁
: 的照顾”
: 就东西收好回其他县市的老家了
: 后来同事传讯息给我,老板要我联络他把事情解释清楚,不然要走法律途径
: 目前已经问到当时在场的其中一个同事说到时愿意帮我作证老板说的那句话
: 然后明天是发薪日了
: 想请问大家的是
: 这样的情况他能采取什么正当法律途径呢?
: 目前想到他能做的除了告公然侮辱或欠薪以外
: 我还该注意哪些呢?
: 先谢谢大家了
今天处理其他事情时,因缘际会遇到一位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咨询
直接跳结论
1.不论前因后果,职场性骚扰绝对成立
2.公然诽谤告不成
3.除非我打算再反告他性骚扰,不然不用管他(也没有很想跟这样的人接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