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老板的言语性骚扰

楼主: zin19881117 (zin)   2018-02-13 01:26:54
※ 引述《zin19881117 (zin)》之铭言:
: 先前在台北的一间背包客栈当柜台
: 2/6当天老板召集4位员工开会
: 因为想让大家当业务帮忙卖东西
: 一开始问所有人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 轮到我时我回答
: “能吃饱、睡饱就行。”
: 老板当下马上回
: “女生要吃饱睡饱很简单,脚张开就行了。”
: 这句话让我感觉不舒服,思考过后决定在2/9下班后就离职(任职约一个半月)
: 后来在公司line群组传了讯息
: “因为老板的言语性骚扰,这几天思考发现无法再和这样的人相处,所以离职,谢谢同

: 的照顾”
: 就东西收好回其他县市的老家了
: 后来同事传讯息给我,老板要我联络他把事情解释清楚,不然要走法律途径
: 目前已经问到当时在场的其中一个同事说到时愿意帮我作证老板说的那句话
: 然后明天是发薪日了
: 想请问大家的是
: 这样的情况他能采取什么正当法律途径呢?
: 目前想到他能做的除了告公然侮辱或欠薪以外
: 我还该注意哪些呢?
: 先谢谢大家了
今天处理其他事情时,因缘际会遇到一位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咨询
直接跳结论
1.不论前因后果,职场性骚扰绝对成立
2.公然诽谤告不成
3.除非我打算再反告他性骚扰,不然不用管他(也没有很想跟这样的人接触XD)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8-02-13 04:42:00
2,提告是权利(告不成的根据?) 讲话比房仲浮夸
作者: spsns17 (Vlad)   2018-02-13 07:07:00
描述客观事实,只差有没有办法举证,或是利用其它方式让对方自白,起诉机率真的大吗?
作者: cvGG (cvGG)   2018-02-13 08:12:00
快离职啦,不送。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13 08:15:00
所以薪水拿了没第二点这种东西从来没有一定,就算是律师只听一方的解释说法,意见当然只会有一种这是很常见的看法,也是让你有以为好像可以这样处理的错觉,另外不想联络(没有要你低头)一种是你真的不想联络 一种就是你不知道怎么回去跟他应对,可能讲一讲让对方道歉还比较快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13 08:29:00
今天是律师见解,而非法官心证,法官必须审酌真意而非表征诉讼是你的宪法权力,毋须限制
作者: hidog (.....)   2018-02-13 08:46:00
是公然侮辱跟加重诽谤然后法律没有一定的 请注意这句话先想一下你有什么证据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13 08:50:00
给原PO 一个小建议 去 google "干 无罪"看完搜索出来的各篇,你自己大概心里就有点谱了另外,也要去看性骚扰防治法第二条 定义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8-02-13 09:07:00
我听到这种字眼也会不舒服
作者: hidog (.....)   2018-02-13 09:25:00
因为只有一次,比较难成立. 累犯成立机会比较高以后遇到这种情况真的是先蒐证,累积多次后再找性平会
作者: enjoyyou (漫步人间)   2018-02-13 10:00:00
司法就是 没证据 你是受害者也要吞下去~
作者: hidog (.....)   2018-02-13 10:23:00
实务上就算有证据,也有机会遇到法官不采信的情况 (叹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2-13 10:26:00
证据的意义也需要阐释 科学研究同样的数据也不乏见解不同者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8-02-13 12:31:00
根据这二天华航空姐事件,女生真的把脚打开,帮人夹带金条,就能轻松赚钱。
作者: cvGG (cvGG)   2018-02-13 12:58:00
好奇请教“脚张开”会被认定性骚扰吗?那“靠双手”算不算性骚扰?很多半套店确实是靠双手打手枪赚钱啊。
作者: hidog (.....)   2018-02-13 13:24:00
都能告 但是成不成立就看性平会了只有一句话的情况下其实难成立
作者: pizzafan (七情三想)   2018-02-13 22:34:00
没错 就算其人有意 我也认为“脚张开”很难成罪因为不是单向意思 还有其它可用的意思如果“脚张开”可成罪 那大概要接近文字狱了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又不是人人都诗人 口条烂 是多数人通病口条好 那已经可以称作人才了 可以准备当YT网红了不过“脚张开”真的很难听 可以理解 仍然带有暗示嫌疑这是为什么 “清风不识字 何必乱翻书”...给有权的人看到 心情不爽 就想把你喀嚓了只是那个暗示嫌疑 不到50% (或许可能33%以上)但还难成罪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8-02-14 00:00:00
当然是成立啊,因为也是垃圾法啊,同样两个人献上一吻大帅哥或者心仪的人无罪,反正性骚扰或xx强制跑不掉之因人而异的垃圾法律啊,你想告才告的垃圾法律啊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2-15 22:29:00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如果有录音录影的物证,你大声呛那个老板都行,没有的话,反而你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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