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各位,妈妈的妹妹过世(就是我阿姨),已知阿姨生前有负债
因此姨丈说要帮大家一起办抛弃继承,并请大家提供下列资料
1.全户户籍腾本
2.印鉴证明(用途注明“不限定用途”)
3.全国财产总归户
4.全户身份证影印本
经查询结果,全国财产总归户及身份证影印本根本不是抛弃继承所需文件
因姨丈有借高利贷的记录,担心资料被拿去借钱
因此我们有请姨丈提供除户户籍腾本,我们打算自己去办就好
但姨丈坚持不提供,且一定要透过他那边办理
想请问大家,这种情况我们要如何自保呢?担心没有办抛弃继承
阿姨的负债会需要由我们负责,请姨丈去办限定继承他又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