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非告诉乃论,传唤证人是否经被害者同意

楼主: kristinaelin (芙珞)   2018-02-13 18:17:01
友人遭遇
非告诉乃论之刑事案件
他是被害人
日前刚到地检署完成笔录
想解惑的疑虑是
1.有表示不愿提告
2.不希望让家人知道此事,想大事化无
不过做笔录期间
有提到案件时间或某些资料可能跟家人有关
所以检察官有提到:
“此案有一些需要厘清的部分,可能会传唤家人作证”
请问:
1.要传唤证人之前,会先询问被害人或犯罪人可能有哪些相关人证吗?
2.做完笔录之后

(1)先经过检察官内部讨论后,决议是否提告,
才传唤证人或通知被害者、犯罪人
还是
(2)直接传唤证人,蒐集完相关证据之后,才决议是否提告
或是其他状况呢?
因为对于程序并不是很清楚
所以提问的问法跟用词、用句可能不是那么精确或正确
非常谢谢您耐心看完与回应,谢谢!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2-13 18:25:00
非告乃罪,告诉人有没有告诉不重要,检察官要起诉就起诉。检察官要传谁作证也是看检察官,不会通知其他人。证人就是证据的一种,先调查证据在起诉。
作者: yesohya   2018-02-13 18:27:00
1.不愿意提告 正解是放心里谁都不要说 = =
作者: hidog (.....)   2018-02-13 19:09:00
该不会是妨碍性自主吧...总之配合检方调查即可那就自己注意伪证问题囉XD 作证时话不要乱讲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2-13 19:44:00
“把真意放在心里,让口闭起来”不过你们已经作完笔录了,来不及了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18-02-13 19:44:00
需配合检调调查,不要为了避免调查而做不实的陈述。其余可以向检察官说明当事人的问题,在允许的限度内方可作特别安排。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14 10:26:00
怎听起来像是与未满14岁的%%% 的案件???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2-16 10:16:00
你应该请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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