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无意的肇事逃逸何解?可求释宪后再审判吗?

楼主: unknown (ya)   2018-02-07 20:21:28
各位朋友先进专家您好,
我是高雄市小市民,亦是高雄地方法院某刑事案被告,将于2月23日第一次开庭为准备程
序。
● 主旨:
请教无意而触犯的“肇事逃逸”认罪与否对后续自他而言何者较圆满较有正面意义?请教
依法可否向法官请求等待审的8案关于“肇事逃逸”罪释宪后再行审判?
● 说明:
此部分我尽力只从客观角度说明。
去年4月22日11时左右,当时天雨路滑。我独自骑机车沿高雄市三民区和顺街由北往南,
欲将机车停放在右侧39号药局骑楼后、进入药局领买药品。
骑至41号南柱前,将临39号时按下煞车减速,突然被独自骑机车的李男由后追撞。我机车
往前大力弹跳,但我站稳住,机车后方受损,人无受伤。李男人车倒地,机车前方受损;
但当我惊讶地回头察看时,李男已迅速站立起身并行走以台语对我呛声“挡三小”。当时
41号经营早餐店的店家立刻上前关切慰问李男。
那时我对李男没有任何言语或行动上的回应。我走几步路牵机车停入药局骑楼,进入药局
买领药品,再走出药局。这时李男与其朋友一人(事故前独自骑在我与李男前方有一段距
离)皆将各自机车停放于药局前。李男站在其机车旁休息,李男朋友问我:“你刚才不是
急煞?”我答:“药局就在这里,我急煞干什么?”接着我与李男及其朋友就没有任何交
涉互动。于是我骑车离开药局欲返家。
离开药局约5分钟后,我发觉药局找错钱,便二度折返药局,请药师更正找钱后,再骑车
离开药局返家。二度进入与走出药局期间,李男与其朋友仍然维持各自机车停放于药局前
,并互相交谈讨论,但我与李男及其朋友完全没有任何交涉互动。
回家约10-20分钟后,药局药师拨打手机联络我(因为药局曾邀请我成为会员而留下连络
电话),说明:有警察在处理刚才的车祸,请我回到现场。接着电话转给警员,警员警告
说:“你不回来就是肇事逃逸。”于是我在惊觉肇事逃逸罪存在的情况下,回到现场配合
警方制作所有纪录。
隔日,李男持高雄市立民生医院的诊断书,“左膝盖与左脚掌挫伤”,向警方提告我“过
失伤害”与“肇事逃逸”。
● 请教各位朋友先进专家:
被由后追撞又被呛声“挡三小”,这突发事态超过了我能以理智处理的心理准备,于是我
就只糊涂照直觉行事。直觉以为:一、李男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操作不良才乌龙地撞上按下
煞车减速的我。二、李男迅速站立起身并行走以台语对我呛声“挡三小”,显示其伤势极
轻、且可能难以理性交涉。三、早餐店店家已上前关切慰问李男,我再开口交涉似乎意义
也不大。四、李男与其朋友几乎无找我交涉互动,显示其可能认为过失在己。
“肇事逃逸”在实务上已尝试适用于许多不同个案不同情节了。高雄市小市民我不懂得如
何分析针对我这个案这情节,认罪与否对后续自他而言何者较圆满较有正面意义?又目前
声请大法官释宪的待审案件法官声请案中,有8案正是声请解释刑法185-4“肇事逃逸”罪
(我有读过蔡嘉裕法官的释宪声请书
https://www.facebook.com/linjohnx/posts/2023565181255715 ),依法可否向法官请
求等待审的8案关于“肇事逃逸”罪释宪后再行审判?
先感谢各位朋友先进专家任何可能的指教!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8-02-07 20:38:00
你这哪里是无心刑法只罚故意,过失的罪要特别规范出来,你要是被判罪了,就是法院认定你是故意的了1.此罪跟肇责无关 2.跟伤势轻重无关,有受伤就算 3.跟其他人有无关切无关 4.跟肇责无关肇事逃逸的意思就是你有意识到有发生车祸,然后你选择在警或救护人员来前离开,这样就叫故意肇逃无心的意思是你没意识到有车祸
作者: yesohya   2018-02-07 21:20:00
不是实务上不一定跟蔡法官一样而是鸡乎都不一样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7 21:39:00
都还没起诉,释宪个 P ???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2-07 21:41:00
太天真了 你还是想办法和解争取缓刑吧想要硬凹通常不会好结果...犯后态度不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7 21:42:00
更何况,离去决定是在你身上,跟是否与他人互动无涉你既无报警,且自顾自离去,是要怎样主张无意???更何况,当警察讲出 "肇事逃逸",显示你知道"这个条文存在而非对于肇事逃逸这个名词完全无知退一万步讲,假如以台端所认知,那任何人都可以犯下刑法各种罪责,只要对该条文所课已的行为无知便行??杀人者,若不认为自己杀人有所谓的罪刑存在,如非洲吃人族那是否就无法课以刑责?法条本来就是拘束 肇事一方自认无责或对造"应该怎样怎样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2-07 21:48:00
没有报警+离开,肇事逃逸就成立一半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7 21:48:00
所以认为"没关系"便迳自离去出车祸不报警,你不要问我这 对或不对单单这一点,检察官问你时,你大概就答不出来不要用什么 我认为 我认为 我认为这种无意义的答辩之词要是我认为 强奸反而是促进台湾生育率提升,我可以做吗??若原PO对于上面我的假设,有任何的解释阐述在下呢,就可以用 同样的东西,反驳原PO对于本案的辩解当时肇事逃逸法条加码,自有他的立法理由今天法的成形,授权给立法院立法委员决定法条的成形,以及刑责的"轻与重",大法官会去解释吗???没听懂欧....."你如何证明你非故意"???内心戏是没有用的我不是讲了吗,若一个人对于"杀人"不存在罪责感那,有什么叫做 故意 或者是 过失 之分??还有,建议回头看一下蔡嘉裕法官的声请书还有,自己去看一下中华民国刑法185-4的修法历程从185-4民88年第一次出现,民102年修法拉高刑责蔡法官可完全回避这一块的问题所在刑责轻与重,范围就在那里,法官若觉得还是太重照样可以往下喊价,因为法条很多可以使用不是讲了,你是对行为无罪责感,所以你根本 no care ???所以才自己顾自己的做自己的事情??简单讲,不就是 冷血无视???你只在意你的钱找错,不在意对方受伤,发现了吗???这不就是 肇事逃逸 的 本质????你自己看看立法理由这一段 "能对被害人即时救护"你来解释......你......怎么认知你的行为?你何时跟李男通电话??? 上面没写吧....不要把 及时救护,界定 医护.....另外,照蔡嘉裕法官的声请书,底下落款日为 103.8.20不觉得,怪怪的???该提的应该早就提了,该释的,也应该早就释来打脸声请人其实,论真讲,我个人也认为这条条文 刑责修太重了些...但是,是针对 "刑责" ,而非 "犯行"大部分也应该是针对这一块在提释宪而非 "当事人对于行为,有无罪责感(是否已知犯罪)"所以你要陈述的东西,跟释宪案 完全无关怎办????更何况,要是有人为了拖延诉讼程序,刻意透过这种手法来规避审判,以谋求活路,你说法官或检察官会甩你吗??你.....还是找个律师讨论吧......诉讼自由是你的,高兴就好不过,你这样的想法与决定的路线,还真是奇杷.......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8-02-08 02:22:00
肇事逃逸这罪问题一堆,立法的一定是智障脑残,很多都没有考虑清楚,上法院就实话实说了,希望遇到有脑子的法官像酒驾一直加重罪刑也是一种白痴到极点的立法方式,立法院要不都是白痴就都是只会舐民粹的脑残。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2-08 06:52:00
你回推文都是一直在辩驳啊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8-02-08 08:33:00
有点同理心吧,不是每个人在每分钟都那么理性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8-02-08 08:57:00
同理心对原po上法庭有帮助吗?要讨拍请左转傻花版。
作者: dddkids (滴滴滴)   2018-02-08 09:52:00
就字面看起来你没有当下确认双方状况后才走人,的确很容易被有心人士诓肇事逃逸,这种车祸案件就是先告先赢,没有什么大概的技术,毕竟这条规定现在被无上限化,他的保护法益没有一个让大多数学者信服的定论,如果你想翻案或降低法官对你的行为不法评价,建议还是找律师讨论吧~至于释宪,目前要件应该还是要穷尽救济途径吧?
作者: hidog (.....)   2018-02-08 11:43:00
因为上法庭是看证据 你符合要件 所以...
作者: ultratimes   2018-02-08 12:04:00
对于杀人"事实"的无认知和"法律"上的无认知是两回事故意和过失是看对于事实的认知与否不是看你知不知法还有对于肇事逃逸的过失,大概只有你不知道有肇事你不知道有肇事的事实,当然就不算故意你知道你有肇事,那后面的逃逸就是故意的和你知不知道法条存在一点关系都没有还有你提的释宪只有审判法官能提 依据370释
作者: dddkids (滴滴滴)   2018-02-08 15:12:00
就程序面来说,法官声请停止审判一并声请释宪当然可以,但停止审判法官应该还是会挂未结件,定期还要写报告延期(印象中是这样,有误请内行指正);实质面来说,首先你要先说服法官站在你这边,一般地院法官实任可能不到几年,敢这么冲的要嘛老鸟要嘛有热忱,这机率大概不大。简单来说,你要确定你的说词有办法说服法官为了你扛一件未结影响他的考绩跟升迁,我觉得很难啦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8-02-08 15:17:00
如果是见解不一,就是要最高法院弄那个什么刑事会议了,现在是见解挺一致的,一致的对你不利的那种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08 15:37:00
等到强制调解谈谈看后再说,没有这么复杂到需要搞这些求释宪..会发生车祸不会只有单方面一个人引起,你要停车其实都要注意后面的骑士,就像汽车临停开车门都需要注意后方来车否,虽然说后面追撞通常对方比较吃亏,但未必你一定没有错我以前遇到后面追撞至少二三次,其中一次我是按照红绿灯只是停下,对方未注意号志只为了赶上班撞上来,我还是会关心一下对方的状况有没有问题,想一下刚刚我有没有哪里没注意到的,不会丢著不管等你想通我要讲的你应该会知道怎么做,或许事情就不会往比较坏的那一个方面走诉讼是繁琐又麻烦 请把握时间把事情处理圆满会对你比较好但前提是你要能明白自己有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点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2-08 20:11:00
实务上大多数判决认为肇逃罪的行为人,不以对车祸原因有肇事责任为必要。除非是故意伤害,因为无期待可能性,才不成立肇逃罪。不然对肇事原因有过失或无过失,均不影响肇逃罪之成立。
作者: pilifonbao (台湾独立)   2018-02-08 20:44:00
感觉你在硬拗。
作者: TurtleBB (温馨家园洛圣都)   2018-02-08 22:25:00
原本可以全身而退的小事弄到变肇逃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2-08 23:59:00
我是觉得啦!跟对方和解,会比搞释宪容易多了。跟对方和解的话,有很大的机率可以缓刑。如果你要赌无罪判决的话,那就去赌呗。我只跟你讲,有真实案例是肇逃罪的行为人对肇事责任是无过失,跑回去拿证件,十几分钟后又回到现场,但没有出声,被死者的朋友当场指认出来,花了二、三十万律师费被司法官退下来的律师以无罪来为诉求,刑事一、二审通通败诉,要被关两、三年,第三审也凶多吉少。如果第一审输掉的话,赶快和解,第二审还有很高的机率能够缓刑。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把那几十万律师费拿来当和解金。你心中如果只想听到无罪的见解,那很危险的,因为实务判决对你很不利。 其实车祸当下,你打电话请警察来就好了,这样子你就没有肇逃的问题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8-02-09 00:12:00
其实肇事的故意非故意和有肇责,和肇逃完全无关系肇逃当然也有过失无罪,那就是你没有发现你有肇事像是大型车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撞到人很常见这种过失逃逸是没有肇逃的问题,因为肇逃不罚过失肇事责任和有没有肇逃则是两回事知道法律的存在和知道事实的存在也是两回事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8-02-09 12:09:00
认真说拼下去就好,法律本即与时俱进,法院分案或许刚好有对肇逃不满的法官,像南院我知道有几个法官有自己的独特想法
作者: Beijingman ( )   2018-02-09 17:41:00
释宪咧,你谁?
作者: dddkids (滴滴滴)   2018-02-10 03:58:00
我觉得原po好像只想听到你自己理想的答案欸,那我教你,侦中认审中不认,这个选项会很棒棒唷你可以试看看^_^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14 06:32:00
声请释宪的律师费一百万,意者内洽
作者: lkmnv (lkmnv4781)   2018-02-14 20:15:00
这种状况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作者: onizuka7kimo (JR)   2018-02-17 11:03:00
浪费时间,赶快认认比较实在,照你这样辩下去,可能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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