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人好:
手边遇到一件复杂的事想请教大家。
学生是父母亲按程序领养的孩子(目前未满18岁),后来双亲离异(监护权在离婚协议书
上写归父亲所有)。
但日前父亲骤逝,尚有80多岁奶奶以及已故父亲的手足。(都无血缘关系)
想请教:
1.未满18岁学生的监护人现在是属于何人?
2.当初一起领养的母亲虽然已离异,是否仍有监护权?
3.骤逝的父亲留下的财产或其他物品,未满18岁的学生是否有继承权?顺序为何?是年纪
大的奶奶优先?还是父亲手足优先?
4.依照学生目前来看,监护人往生,又未满18岁的情况下,有什么是学生该注意自己的权
益?(目前父亲的后事皆由二伯处理,二伯叫小孩把所有证件都交给他处理,说是要办手
续?!)
以上,谢谢各位专家抽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