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父于12/1早上于上班途中遭货车撞击身亡,由于是多路口交会处,肇事责任归属初步判
断对方七成、先父三成(肇事者保险公司对我们家的保险业务员所说)。
原先请代表会副主席协调双方洽谈理赔,但目前收到的消息是对方的保险公司以先父已无
抚养义务只愿意赔偿三百万(强制险两百万以及意外险一百万),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理由
,决定等副主席协调到一个段落后提告。
想请教万能的乡民,若决定提告,我们接下来可以怎么做?若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是否可能判赔低于300万的数字?(先父今年60岁,预计明年办理退休,家中还有房贷
与车贷)肇事者驾驶的车辆为租赁车,是否因此无法提告业务过失致死?虽然再多的钱都
不能换回先父的生命,但能让我替家人规划较长远的保障。
烦请大家替解答,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