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2-30 23:59:001) 以我工作的经验是慎选对象优先,你的东西够热门必然会发生你的合作伙伴私底下偷偷找人另外做 2) 看你是实体还是虚拟的产品,例如实体的部分你必须在专利要卡位(申请到过时间很长)、研究、企划、开发制造都要有留一手,合作工作要切细或是不要让对方知道太多细节;而若产品偏向透过网络的那种,例如网站提供服务,说真的,内部人员或合作伙伴只要程式码、数据库的部分资讯、文件带走通常、或知道某些技术的片段,没意外可以复制出六~七分像,剩下由对方另找团队再补齐,以前刚好有个客户跟我们合作,跟客户的配合的软件公司洽谈时,意外发现他们的软件是该开发公司偷复制他们自己前合作伙伴的原始码复制出去另改的版本,而且同时会拦截一些资料,将我客户的客户转到软件公司负责人父亲的事业那里处理,总之就是一整个很BP==3) 最后就是,开发一个新产品很多都得依赖过往的处理、设计经验堆砌起来,非一次制作就算很成功的“新”产品,如果对方很容易实现的你的东西,也意味着你的产品真的技术层次不高、设计内涵、要求不够、等等因素让他太容易被以现成的东西做变化即达到目的,搞不好讲白了,中国淘宝、批发采购平台都能看到,这就没办法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