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哥哥要求我放弃n年后的继承

楼主: newd770816 (小妹)   2017-12-26 21:53:17
爸爸生前有一间房子(爸爸和我共有),
去世后,妈妈和我以及哥哥可以共同继承。
因某些复杂原因(故事太长),
哥哥希望爸爸名下的1/2房子,目前只给妈妈继承就好,等妈妈以后去世,由他单独继承
妈妈这一份。
哥哥希望的做法
1. 请代书来写证明,要我签结。以后妈妈这份遗产,我不得继承。
2. 等我签结完,他会和我去办抛弃继承,让妈妈单独继承爸爸目前的1/2。
3. 等妈妈不知几年后去世,哥哥单独继承妈妈的1/2房子,我也拥有原先的1/2房子,我
们再一起卖掉平分。
请问,真的有做法1.这样的吗?
真的会让我签完以后,一定分不到吗?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12-26 22:24:00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22年上字第2652号意旨:继承开始前(即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预为抛弃继承无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46年台上字第1068号意旨:于被继承人生前继承人预立契约为财产之瓜分,违背善良风俗,依民法第72条为无效。如果你想继承,就现在继承,缺点就是家人会因此翻脸。这种契约因为被继承人(父)已经死亡了,你们现在究竟协议的是父亲的遗产分配?还是妈妈的遗产分配?如果只有你们两个人协议的话,我认为是于妈妈生前你们预立契约为财产之瓜分,违背善良风俗,依上述判例见解为无效。如果妈妈、你跟哥哥协议的话,我认为有点争议性。但我确定的是那些协议书,地政事务所不会鸟的,到时候你妈去世时,你哥哥还是需要你的印鉴证明、印鉴章才有办法办理继承。上面说的是分割继承。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2-26 22:46:00
预先抛弃无效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2-27 00:23:00
签啊反正无效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恶魔)   2017-12-27 00:44:00
预先抛弃无效 不过就签也没关系 以后关系生变想后悔也是可以的 可进可退的选项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12-27 02:20:00
还没发生的事 无法事先抛弃 更何况 你们兄弟俩也不见得能更活得比你妈久~~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2-27 07:20:00
楼上写得真是太中肯了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2-27 10:49:00
欸诺 你妈跟你们并不是同一个顺位喔,你妈身为配偶是当然继承,但你跟你哥是第一顺位,你跟你哥都抛弃的话会进入第二顺位(父母(你门的祖父母))跟你妈一起分没有的话就进入第三顺位兄弟姊妹(你们的伯叔姑)跟你妈分在没有就进入第四顺位祖父母,都没有就归国库。所以你跟你哥不能都抛弃(喔 忘了说,你们有小孩的话,第一顺位会往下到孙辈,没有就是我上面讲的进入第二顺位)至少要留一个人挡住,然后这个人再办理分割继承都给你妈
作者: tgsh (宗师)   2017-12-27 23:41:00
有当然继承人就不会进国库吧...如果每个顺位都会抛弃的话就当然继承人独得才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28 00:03:00
原PO不打算交代的,才是重点.....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7-12-28 13:17:00
对喔 忘记了 不过如果后面顺位有其他人在会挡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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