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申请调解 不能要求来被害人户籍地调解吗?

楼主: NNNNUF (CR7)   2017-12-26 21:09:39
如题
地检署之前帮我调解 过失伤害的车祸
我在高雄被撞 我是台北人
结果地检署书记官打给我 叫我要去高雄调解
我说不能调到台北我户籍地的调解委员会吗?
书记官回不行 台北没管辖权
检察官说 如果我没去 起诉了
法官也会要我下去调解
也是强迫我去高雄法院调解
请问
在我的印象中 我是告刑事
1.地检署不可以把案件移到被害人的户籍地调解委员会调解吗?
2.法院能移转调解到告诉人户籍地的调解委员会吗? 刑事跟民事都不行?
希望好心的大大帮解答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2-26 21:16:00
你是被害人的话,调解可以要求车马费吧?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12-26 21:39:00
原告=\=被害人...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12-26 21:48:00
看文章和解的时候,可以提出这项要求啊…向被告,不是向法院(证人车马费是法院给的)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2-26 22:03:00
调解按事发地为主,跑一趟谈一谈早点拿钱早点结束另外除非你自诉,原告会是检察官不是你还有就是以经验来说这个时候是很好的调解时机你再拖一点或是开那种芭乐天价赔偿后续都会很难处理麻烦请好好把握 不要懒懒的不去跑一趟剩下的你搜寻本版或生法版有关车祸和解的文章从别人的状况来衡量你该怎么做对你最有利我刚说了 1) 事发地在哪就按照哪里调解,你跟对方都是一样平等车祸事件的调解就是这样,没什么好说的,这是我的经验既然书记官都已经跟你再三讲了,麻烦就配合他们一下。他们好处理 你的事情也比较好进展 大家配合有困扰?你的状况跟他的案件详细情形不要拿它跟你现在的CASE混再一起谈,麻烦尊重一下你那里的书记官我跟你讲一个事实,就是不愿和解或是不理不睬,最后责任就会很重,包括刑期或拘役时间就会变长,反正你不爽对方你也没白损失什么,一趟有多少钱?一天薪资跟来回车钱。对方则就得负担更多的罚金这样,他既然要这样就给它去吧妨害名誉跟过失伤害可以类比?既然你连法官怎么考量都不尊重了,我觉得很难跟你讲下去我只能跟你说,不论如何,你在那里争,时间只会拖更长==..说真的,要你去一趟高雄真的有这么不方便吗..y你跟你书记官再三拜托好了==所以,也只能尊重你跟你的感受,但若真的无法就还是乖乖去吧另外就是我不是想帮你那个书记官讲话 如果他真的很不ok但是按照乡镇市调解条例来说https://i.imgur.com/C93lTgU.jpg麻烦你冷静一下之后再想一想人家真的是否在刻意刁难我是觉得做书记官是很可怜的累人的职业要刁难你我觉得是不必要啦还有调解都是要排时间的,能尽快有结果他要不要来随便他你的程序流程还是要进行我已经够有耐心跟尽一个改版乡民的热心希望你能够对一些事有点改观或耐性多一点 遇到这种事大家都不会多喜欢该板乡民*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7-12-27 00:00:00
你可以另外在调委会[申请条解希望对方来就跟对方说 不来就都法院判 妳调解都可以不去她不肯来 你也别去调解了 不会有结果的 XD那书记官没刁妳 诉讼上的强制条解和调委会的调解是不同个调解 是妳误会叫调解的都是同一个 = =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7-12-27 00:06:00
你只想听对你有利的答案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2-27 00:34:00
笑 刑事诉讼管辖权就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 凭什么要依你户籍地 这不是民事诉讼 还有法院调解跟区公所调解不一样 你想和解又怕对方不来那你可以请书记官跟对方联络 叫对方主动联络你 如果他不联络你就可以跟书记官说你不去 万一对方不联络你但出现了 书记官会通知你 让你下次去 让对方白跑这一趟 你应该就爽了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2-27 00:47:00
( ̄ー ̄).... 去一趟好像这些烦恼就不会有捏...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2-27 01:14:00
你前面态度机八惹到人家吧 一直番换法院 一般书记官是会两边问的 你当初车祸报案三联单难道没有对方联络方式?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7-12-27 02:00:00
另外 嫌距离远的正式对外说法是"我只想要对方得到法律制裁并不想要调解"另外两造有人对调解很有兴趣 自然会乔没有妳去几乎也是白去不会有共识
作者: hamletgress (快乐无价)   2017-12-27 10:11:00
法律又不是装饰用,这么多其他人跟你说,你书记官没故意为难你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7-12-27 10:39:00
想省时间去找律师、想省钱自己找资料
作者: wallachia   2017-12-27 11:59:00
申请只能事发地点或是被告户籍,所以你朋友可能记错。
作者: hidog (.....)   2017-12-27 12:03:00
给楼上 因为他朋友是网络诽谤 管辖可以由结果地管辖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12-27 16:15:00
以原就被是大原则 行为地也不在台北是怎样移?拿A问B 又扯啥一般人 条文网络翻都有 有啥好怼的不然一个金门人在金门提告, 被告都要去金门应讯,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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